农村信息报 要闻 A02 2025-02-221 2025年02月22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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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2版:要闻

“农业+低空经济”如何蓄势高飞?

浙江公布“路线图”

  □本报记者 高晓晓

  本报讯 低空经济是新质生产力赋能乡村全面振兴的新引擎。日前,我省出台《浙江省农业农村领域低空经济发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从打造应用场景、强化支撑保障等方面勾勒未来三年农业农村领域低空经济的发展蓝图。根据《方案》,到2027年,我省农业农村领域低空经济发展新基建、新应用、新格局基本形成,省级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农用无人机配置全覆盖,全省农用无人机保有量1万台以上,农用无人机作业面积6500万亩次以上,建设农业生产“低空+地面”一体智能监测点100个,无人机乡村巡查巡检村域覆盖率30%以上。

  《方案》明确,将打造六大低空经济场景。生产作业场景方面,按照宜飞则飞、应飞尽飞原则扩大农用无人机生产作业范围,鼓励开展梨、香榧等特色作物授粉和绿肥作物等播种,以及畜禽养殖场消毒。监测场景方面,发展农作物种植规模、长势、病虫害、灾情等飞行智能监测。服务场景上,扩大无人机在永久基本农田巡查、种粮补贴核实、水产养殖滩涂规划、农业保险快速查勘定损等场景应用。鼓励开发“低空+金融”产品,将无人机动态监测作为农业设施或资产抵押过程中辅助监管手段。运输场景上,大力发展杨梅、山地蔬菜、水产等生鲜农产品“产地直达餐桌”低空运输服务,畅通山区海岛偏远乡村农产品出村进城通道。治理场景上,加大无人机巡查巡检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应用力度,提高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等工作效能。农文旅消费场景上,推动休闲农业与低空观光深度融合,支持发展电动垂直起降航空器观光、热气球环游、滑翔伞运动等低空农文旅活动。

  《方案》对基础设施、市场主体、数字赋能、科技研发、人才培养等给予全力保障,护航低空经济发展。《方案》要求加快低空飞行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农村基础电力网络向田间、林间覆盖,争取布设一批满足农用无人机快速补能需求的实用充电装置。培育低空经济市场主体,鼓励各地招引省外优质资源来浙投资农业农村领域低空经济,积极培育农用无人机相关的技术研发、装备制造、产业服务等各类企业,打造1—2个本土“链主”企业。开展飞防等社会化服务,到2027年,省级飞防社会化服务组织达到100个。强化低空经济数字赋能,提升农用无人机作业数据管理能力,为病虫害飞防补贴申领、种粮补贴核查等关键业务提供支撑。加强低空经济科技研发,鼓励创建农业农村领域低空经济省级农业重点企业研究院。强化低空经济人才培养,支持企业与省内高职院校联合开展农业农村领域低空经济人才培训。到2027年,全省累计培训无人机飞手5000人次。

  《方案》要求,以县域为单位开展“低空+农业”场景打造和创新融合,因地制宜打造各具特色的农业农村领域低空经济试验地,支持基础条件较好的涉农县(市、区)积极争取省级低空经济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