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息报 法制 A10 2020-08-291 2020年08月29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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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0版:法制

宁波马某将鱼腥草漂白后出售

法院: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

  鱼腥草,又称“折耳根”,既可食用,也可入药。为让鱼腥草卖相更好、销路更佳,有商贩竟然想出了用化学药品漂白后售卖的方法。近日,宁波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马某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马某在宁波从事鱼腥草批发售卖。2019年9月,因担心卖相不好影响销量,马某将部分放置时间长、发黑的鱼腥草,偷偷用乙二胺四乙酸二钠和亚硫酸钠的混合溶液进行浸泡漂白,然后贩卖给他人。2019年9月28日,马某正在车库内浸泡、漂白鱼腥草时,被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当场查获。

  为明确滥用涉案食品添加剂的后果,承办检察官就此问题咨询检察院法医。法医出具专家意见,亚硫酸钠对人体黏膜有刺激作用,对身体健康具有危害性,滥用足以造成人体严重食源性疾病。

  该案审理过程中,为进一步证实鱼腥草对人体的危害程度,鄞州区检察院法医以“有专门知识的人”的专家身份出庭作证,就鱼腥草对人体的危害性相关知识进行分析和论证,为公诉人提供专业支持。马某当庭认罪认罚。他后悔地说:“没想到我的做法竟可能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都是贪心惹的祸。”

  殷欣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