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息报 聚焦 A04 2025-05-311 2025年05月31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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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4版:聚焦

深化山海协作工程 推动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

  省发展改革委

  山海协作工程是实现全省区域协调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当前,山海协作工作要进一步调动山区海岛县和经济强县积极性,通过合作共赢、实现共同发展,重点做好谋项目、抢要素和建设“发展飞地”等三方面工作。

  谋好项目。山区海岛县要实现高质量发展,基础在项目、支撑在项目、希望在项目。省发展改革委将以更大力度指导帮助山区海岛县谋深、储实、快推一批重大项目。一是抢抓“十五五”规划编制契机。会同省级部门,帮助山区海岛县抢抓窗口期,聚焦交通、能源、水利等重点领域,争取谋划更多重大项目纳入国家专项规划。二是加大“千项万亿”工程对山区海岛县的倾斜支持。优先支持山区海岛县项目纳入省“千项万亿”工程,要素应保尽保。三是发挥山海协作结对机制优势。强化统筹协调,推动山区海岛县与经济强县、国资国企联合谋划跨区域、跨流域专项债项目,用好“一事一议”和省级统筹保障政策。四是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山区海岛县要创新谋划项目,跨越发展类山区海岛县要依托产业基础,重点谋划生态工业、绿色能源等项目,生态发展类山区海岛县要依托生态本底,重点谋划农文旅融合发展、环境综合整治等项目。但也要注意量力而行,不能脱离实际,谨防贪大求洋,避免低效无效投资。

  抢好要素。今年,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等政策进一步加力。省市县要协同发力,在各类资金要素争取方面有所突破。一是向上对接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今年以来,全省“两重”项目已获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270亿元,其中山区海岛县34.8亿元,占比12.8%,较2024年提升1.2个百分点。目前,第三批项目已上报国家,资金需求共2043.1亿元,山区海岛县占5.1%。下一步,省市县三级要协同联动,重点做好第三批项目东南沿海基础设施、大中型水库等关键领域的对接争取。围绕8方面17件大事,做好项目储备,“软硬结合”推进项目前期,确保明年“两重”建设接续有力。二是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已下达24个专项,全省共争取89.73亿元,其中山区海岛县11.02亿元,占比12.3%。三是抓好专项债“自审自发”机遇。2025年预计全省用于项目建设的专项债券额度为2900亿元,安排山区海岛县额度500亿元左右,占比17%,较2024年提升5个百分点,目前均已完成项目审核,其中仙居、莲都、永嘉、松阳等地获得额度超过20亿元。下一步,要会同省财政厅加快推进债券发行,各山区海岛县要确保9月底前项目开工、12月底前合规完成债券资金使用。同时,指导山区海岛县加强项目“肥瘦搭配、资源互补”,创新开展“经营性+公益性”项目一体实施等方式,充分发挥专项债券对投资的拉动作用。四是争取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补充项目资本金。本轮金融工具总规模5000亿元,目的是解决重大项目建设资本金不足问题,部分重点项目占比可达到80%,主要支持数字经济、人工智能、低空经济、消费、绿色低碳转型、农业农村、交通物流、市政和产业园区等领域。下一步,要指导山区海岛县聚焦文化旅游、环境基础设施、设施农业、保障林等,梳理筛选储备项目,与国开行、农发行、进出口行加强对接,明确投资意向。

  建好“发展飞地”。将“发展飞地”作为山海协作项目共谋共建的重要载体,既要充分调动合作各方积极性,也要压实经济强县和国资国企的政治责任,加大对山区海岛县的支持力度。一是整合位于经济强县的三块“飞地”,打造一块“发展飞地”,简化政策,理顺管理体系,明确经济强县的主体责任,政策进一步向山区海岛县倾斜,年内全面落实收益分成。二是提高经济强县参与山区海岛县“发展飞地”共建的意愿。经济强县可参与“飞地”税收分成,综合考核时,可共享“飞地”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等指标。建设进度快、成效好的“发展飞地”,对共建方予以奖励。三是打造山区海岛县新的经济增长点。围绕2030年“发展飞地”实现千亿产值、百亿税收的目标,山区海岛县要充分挖掘优质资源,与经济强县和国资国企共同开发建设,提高综合效益。省级层面加强政策支持,将“发展飞地”作为省领导联系点联系内容,统筹协调高位推进,降低“千项万亿”项目、小微企业园等申报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