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缩小“三大差距” 全力推动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迈入新征程
省缩小“三大差距”工作专班
省缩小“三大差距”工作专班忠实践行“八八战略”,紧扣省委“132”总体部署,聚焦缩小“三大差距”主战场,围绕“富民”统筹做好“强城”“兴村”“融合”三篇文章,全力推动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迈入新征程、跑出新速度。
建立山海协作工程与新型帮共体协同联动机制,优化支持政策体系,率先启动发展轴建设。遴选首批山区海岛县省级发展轴28条,谋划重大项目1717个,年度计划投资1028亿元。加快补齐民生短板。山区乡镇基本通三级公路,铁路通达率92%。山区“内聚外迁、小县大城”战略成效明显,基本形成山区20分钟医疗卫生服务圈、30分钟文化服务圈。
对标高质量发展,我们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大力弘扬“六干”作风,深化改革创新,强化横向统筹、纵向联动,锚定目标、精准发力、狠抓落实,推动山区海岛县走好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特色之路。
突出“内生动力”抓强城。一是做强县域主导产业。支持跨越发展类山区海岛县“一业一策”布局新兴产业,制定生态发展类山区海岛县农文旅融合发展支持政策,推动有条件的山区海岛县建设高能级战略平台,力争山区海岛县国家高新区实现“零突破”。二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快县城有机更新,支持山区海岛县建设现代化县城。深化山区海岛县城乡跨区域教共体改革,建设高水平县级医院。三是强化中心镇桥梁纽带。建强51个山区海岛县省级中心镇,落实“一镇一策”,培育一批农业大镇、工业重镇、商贸强镇、文旅名镇。四是推进人口内聚外引。深化异地搬迁、“小岛迁、大岛建”工程以及集聚安置和搬迁后续帮扶“安心工程”,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共享机制,促进人口向县城、中心镇集聚。构建“引育留用”政策体系,今年建设青年入乡实践站点1000个,累计培育农创客10万名。
突出“强村富民”抓兴村。一是全链发展“土特产富”。实施山区海岛县“一县一链”提升行动,培育一批产值超50亿元的“土特产”全产业链。二是加快发展组团片区。以重点村为重要节点,推进多村组织共建、规划共绘、产业共富、运营共赢、设施共通、环境共美、服务共享,3年内培育200个以上重点村组团片区,辐射带动1200个以上周边村联动发展、协调发展、共享发展。三是创新推进乡村运营。改善乡村风貌,迭代建设共富工坊,加快盘活闲置农房,培育“乡村CEO”1000名以上,村集体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村占比达到55%。四是加快生态价值转化。深化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成果全面应用,健全山、水、林等重要资源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力争3年内水生态产品价值转化交易累计超百亿元。
突出“城乡一体”促融合。一是深化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改革。推动山区海岛县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改革试点全覆盖,构建符合当地实际的公共服务供给体系。二是补短提能基础设施。扩大山区海岛县国省干道等覆盖面,推动县乡村道路联通畅通。推进边界孤立末端电网线路跨区域互联,加快实现海岛与陆地“同网同速”。巩固提升山区海岛县单村水站。三是因地制宜建设发展轴。开展省级财政支持项目评审,聚焦县城、中心镇和重点村实施一批事关长远的重大项目,加快促进县域内产业集群、人口集中、服务集成、资源集聚,每个山区海岛县至少建设1条发展轴。四是有序优化小城小镇小村。支持符合条件的乡镇设街道,推动人口偏少乡镇行政区划优化,稳慎推动小村规模优化调整,建立健全中心镇与周边乡镇“大镇带小乡”组团协作机制,率先在山区海岛县中心镇探索建立以组团为单元的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运行机制。
突出“合作双赢”抓帮扶。一是推进项目“双赢”。主动对接山区海岛县发展需求,统筹推动经济强县、国资国企发挥人才、技术、资金优势,通过援助建设、协同招商、产销合作等模式,加大与山区海岛县项目投资合作力度,工业大县与山区海岛县新建产业合作园1个以上,达成产业链合作项目10项以上,亿元以上项目不少于1项。二是推进“飞地”“双赢”。探索开展双向发展“飞地”,从山区海岛县在外建设“飞地”更多地向经济强县在山区海岛县建设“飞地”转变,完善成本共担和利益共享机制,实现所有山区海岛县域内发展“飞地”全覆盖。三是推进区域“双赢”。深化杭衢帮扶结对、宁波丽水革命老区重点城市结对合作,支持温州打造“全省第三极”,带动浙南山区海岛县联动发展。提升浙中科创走廊等平台能级,增强对周边山区县的辐射带动。鼓励市域内县(市、区)开展结对帮扶。引导省内都市圈与山区海岛县开展“总部+基地”“研发+生产”“生产+服务”等产业协作。
突出“项目为王”强支撑。一是强化精准指导。聚焦山区海岛县项目谋划短板弱项,突出产业发展等重点领域,协同发改、财政、自然资源等部门强化指导服务,加强项目前期准备和研究论证,提高项目质量、深度和成熟度。二是全力建好项目。紧盯山区海岛缩小“三大差距”项目开工率和投资进度,完善“双百”联系机制,强化项目全周期管理。三是加强要素保障。推动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财政激励、强城兴村融合发展专项政策实施落地,抢抓“两重”“两新”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债券“自审自发”试点等政策机遇,倾斜支持山区海岛县项目建设。强化山区海岛交通补短板项目、“百亿级产业”引领项目全额用地保障,支持山区海岛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全省范围内调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