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息报 政策 A07 2024-03-021 2024年03月02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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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7版:政策

现代动物防疫体系怎么建?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如何提升?

我省打出政策“组合拳”

  □本报记者 周文佳

  2月28日,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切实加强现代动物防疫体系建设 全面提升动物疫病防控能力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到2027年末,全链条动物防疫体系进一步完善,重大风险精密智治机制基本建立,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能力显著加强,畜牧业生产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物安全水平显著提升。

  《意见》明确,要构建全链条动物防疫体系。强化免疫与区域化管理,落实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制度,确保重大动物疫病群体免疫密度、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分别保持在90%以上、80%以上,建成动物疫病无疫小区、净化场60家以上。加强动物检疫监督、强化流通监管、加强监测预警,重点开展非洲猪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常态化监测,抓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布鲁氏菌病等人兽共患病和种畜禽场重点疫病集中监测。加强消毒和无害化处理,新(改)建区域性公共洗消中心50个以上。养殖环节病死动物专业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

  《意见》要求,加大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兽医实验室建设,要求系统内兽医实验室全部达到生物安全二级水平,具备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动物疫病病原学检测能力。加强动物卫生监督设施建设,畜牧重点县设立检疫申报点不少于3个。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新(改)建30个集中无害化处理场所,全省年固定集中无害化处理能力达到18万吨、移动应急处理80吨/天能力。

  《意见》提出,要加强重大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数字化建设,依托“浙江畜牧产业大脑”,全面提升重大动物疫情早发现、早报告能力。依托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IRS),实行分色赋码、分色分区管理,提升多点触发、早期预警能力。建立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管理系统,提升早期应急处置能力。要切实加强动物防疫机构队伍,充实基层队伍力量。完善政府公益性和市场经营性相结合的兽医服务体系,培育社会化防疫服务组织200家以上。加强兽医人才培养,加强产学研合作,支持动物防疫领域科技创新和转化应用。《意见》还明确,各地要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联防联控、加强投入保障、加强行业监管等方面为加强现代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