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五个强化” 推进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
夏国军
□夏国军
近年来,宁波市加快推进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截至去年底,全市纳入家庭农场名录的有15366家,其中省市县三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分别达到232家、480家、786家。
宁波市的主要做法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强化名录管理。从2020开始,宁波市本着“因地制宜、实事求是、量化标准、全面摸排”的原则和要求,积极主动与市场监管、统计等部门对接协调,建立数据信息交流共享机制,全面疏理核实名录,及时更新、动态监管。
二是强化制度设计。市委农办等12部门联合出台推进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深入实施农业绿色发展、品牌培育、数字触网、融合发展和联合合作等五大行动,力争到2025年,全市家庭农场(含农业规模经营户)稳定在1.5万家以上,其中市级及以上示范性家庭农场500家以上。
三是强化资金扶持。会同市财政部门出台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对市级及以上示范性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一年期基准利率50%贷款贴息。
四是强化示范引领。出台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评选和监测办法,采用自主申报、镇乡(街道)初审、县级审核推荐、市级打分评定的方式,开展市级示范创建活动。创建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480家,余姚科态农场等10家家庭农场获得全省“百佳案例”。
五是强化服务支撑。推进农业“标准地”改革,开展土地流转服务,到2022年底,全市土地流转率和规模经营率均达到70%以上。开展金融支农服务,创新信贷产品、拓宽抵押范围,提升金融服务主体的便利度。
宁波市家庭农场培育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存在主体抗市场风险能力不强、主导产业链延伸不足、联合合作发展不深以及现代化管理水平不高、农场主“老龄化”、设施用地保障落实难等问题,建议采取以下对策措施,全面推进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
一是着力加强政策支持,推进土地、资金、科技、人才等要素保障,构建多方位的扶持政策体系。抓好辅导员队伍和主体服务中心建设,继续实施贷款贴息政策。
二是着力加强示范创建,推进省市县三级示范联创,至2025年,县级以上示范性家庭农场达到800家以上。
三是着力提升农场质量,指导余姚市推进整体提升县创建。推进“一码通”赋码、随手记软件,推动“自然人”农业经济向“法人”农业经济转变。
四是着力转变流转模式,支持鼓励条件成熟的村实施整村整组整畈委托流转、土地定量不定位流转及土地入股流转等方式,引导土地经营权集中连片流转。到2025年,力争全市土地规模经营比例达到72%以上,100亩以上集中连片规模经营占62%以上。
五是着力创新发展方式,筹划组建家庭农场联盟,健全与小农户利益联结机制。引导家庭农场走“创新发展、融合发展、生态发展”的路子,发展“小而美、小而精、小而特”具有宁波特色的家庭农场。
作者单位:宁波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