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息报 政策 A05 2023-05-131 2023年05月13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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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5版:政策

强化数字引领 推进育种攻关

今年我省农作物种业要提升五大能力

  农作物种业振兴如何发力?近日,省种子管理总站印发《2023年浙江省农作物种业振兴工作要点》,提出今年我省以打造现代种业强省和特色品种大省为目标,围绕省委三个“一号工程”和新时代浙江“三农”工作“369”行动部署,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和省现代种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强化数字引领,深化种质资源保护,持续推进育种攻关,育成新品种50个以上,建立展示示范基地100个,推广水稻主导品种700万亩以上,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98%以上,农作物生产供种平稳有序,为两个“先行”提供种业支撑。

  提升种质资源保护利用能力

  夯实种质资源家底。做好第三次全国种质资源普查总结验收工作,全面完成普查任务。公布一批省级优异种质资源,加强优异资源宣传、保护。加快创制引进优异种质资源,丰富科研育种材料。

  完善种质资源保护体系。高质量完成省级农作物种质资源中期库建设任务,开展种质资源入库工作,繁殖更新种质资源1000份。新建和提升一批特色种质资源库(圃),重点抓好药用菌、草莓、梨树等省级特色资源圃建设。制定实施省农作物种质资源库圃管理规范,规范资源收集、保存、繁殖更新和利用等。

  加强种质资源精准鉴定评价。依托省级种质资源精准鉴定平台,深入开展普查收集的3700份特色资源精准鉴定评价,分类构建DNA指纹图谱库,加快筛选一批高产、优质、抗病抗虫的优异种质,鉴定挖掘若干功能基因,为突破性品种选育奠定基础。

  深化种质资源开放共享。以粮食和特色作物为重点,编制发布第二批省农作物种质资源共享利用目录。深入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开放共享办法,完善种质资源共享利用在线申请系统。加强种质资源特别是共享利用目录资源的繁殖更新,确保种质资源数量质量稳定。

  提升育种创新能力

  加快特色品种选育。贯彻实施《浙江省农业新品种育种攻关实施方案》,推进科研院校和种业企业育种攻关,加快选育优良品种。组织实施西兰花、茶树、西甜瓜、油菜、鲜食玉米、青梗菜等国家和省级育种创新平台,加快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特色品种、专用品种、进口替代品种。

  强化审定登记工作。突出原创性和特异性,修订完善大豆、小麦、棉花品种审定标准。组织开展水稻、玉米、大豆、小麦、棉花等主要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和生产区试,加强区试质量监管,提高区试质量。规范品种审定、登记、认定工作,全年审定、登记、认定品种50个以上。规范主要农作物品种的引种备案,加快引进省外高产、优质和多抗的优良品种。

  加强良种示范推广。突出高产、优质和多抗原则,择优发布省市两级主导品种,其中省级主导品种80个以上。加强新品种展示示范基地建设,全省建立展示示范基地100个、展示示范品种2000个次以上,推广水稻主导品种700万亩以上,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98%。高质量举办水稻、鲜食玉米等新品种大会和种业博览会,打造全国一流水平的展示示范平台。

  加大南繁科研创新基地扶持。实施农作物种子南繁加代补助政策,稳定南繁基地面积2500亩以上。建成启用南繁公共实验室,为南繁科研育种单位提供育种材料的表型鉴定、品质分析、分子检测等一体化服务,有效提高南繁科研育种效率,加快优良品种的选育进程。

  推进现代种业创新园建设。立足地方种业优势,积极推进现代种业创新园建设,启动建设省级现代种业创新园2个以上,加快打造一批在全国具有较高知名度、集科研育种、良种繁育、示范推广和科普培训于一体的现代种业创新集聚区,提高科研育种创新能力。

  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培育优势骨干企业。按照差异化发展、“一企一策”的思路,支持综合型企业重点强化育繁推综合能力建设,提高核心竞争力、产业带动力和国际竞争力;优势特色型企业重点强化优势品种选育和推广,扩大市场占有率;区域供种保障型企业重点加强良种繁育基地和种子生产加工设施设备,提高区域用种保障能力。

  推进种业科企合作。推动优势企业主动对接科研资源,加强与省内外科研院校和种业企业的合作。选择2—3家阵型企业,独立或与省内外优势企业、科研院校联合组建种业研究院,提升科研育种设施、引进科研人才。支持优势企业与科研院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协同开展品种选育推广,提高品种选育针对性,加快育成品种并推广应用。

  推进企业拓展市场。推进优势企业主动对接国内外种子市场,不断完善省外、海外种子经营和销售网络。大力推进长三角地区等省外种业合作交流,加快企业“走出去”“引进来”,推动种业“地瓜经济”提能升级。

  提升良种保障能力

  加强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加大良繁基地扶持,实施良种繁育基地项目建设,择优选择2-3个制种大县,提升良繁基地的田间基础设施、种子生产加工仓储和数字化设备,全省良种繁育基地面积达18万亩以上。

  强化供需预警调度。加强种子生产和市场供需预测预警,在关键节点召开种子供需分析会,加大水稻等粮食作物种子供需调度,确保种子市场稳定。完善省市县三级农作物种子储备制度,优化储备品种结构,落实储备种子1132万公斤。根据灾情和市场供需情况,及时规范组织动用储备种子,确保农业生产和灾后恢复生产用种需要。

  强化种业市场监管。加强种子种苗生产经营许可管理,严把许可准入关。组织开展春夏秋冬种子市场、制繁种基地检查,加大种子质量监督管理,确保主要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率达98%以上。组织举办种子检验技能培训、种子企业检验能力验证比对和种子检验职业技能大赛,提升种子检验能力。加强种子认证工作,开展水稻、西兰花种子省级认证试点,提高种子质量。

  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开展种业知识产权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等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召开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知识培训,推进省内科研院校、种业企业积极申报植物新品种权。完善品种标准样品库和DNA指纹数据库,为品种权保护和种子执法案件办理提供依据。

  提升种业数字管理能力

  迭代“浙农种业”应用系统。迭代升级“浙农种业”应用场景,完善种业数字化管理系统,提高数据采集分析能力。加大培训力度,层层组织开展“浙农种业”应用推广培训,确保省市县三级贯通,提高服务水平和用户活跃度。

  推进种业数字化改造。加强品种区试站点、展示示范基地、制繁种基地等物联网智能终端建设,提高品种区试、展示示范和制繁种等工作的数字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

  本报记者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