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有补贴
潘晴
□本报记者 潘晴
眼下,农药使用渐入高峰。用完的农药瓶、农药袋,如果随意丢弃在田埂旁、溪流边,其残留的农药或渗入土壤,或污染溪水,严重破坏环境。近日,省农业农村厅下发《关于做好2023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通过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第三方审计等方式强化回收工作监管,严格实施回收归集项目招投标和补贴资金的发放,推动电子台账与奖补政策挂钩,确保年度回收率达91%以上。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是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助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和塑料污染治理的重要任务之一。早在2014年,我省就在21个县(市、区)试点开展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2015年,我省制定了《浙江省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和集中处置试行办法》,决定于当年9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和集中处置,并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同时,将它纳入各地生态建设等考核内容。目前,全省各地均已建立农药废弃物回收归集补贴机制。
《通知》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浙江省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和集中处置试行办法》,进一步完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机制,引导农药生产、经营、使用者主动履行回收、归集义务;强化资金保障,适时优化调整回收归集补贴政策,减少农药包装废弃物地区间流动;对回收归集工作机制、工作流程、监督管理等进行数字化改造,全面实现“浙农优品·农废回收”子场景数据流与业务流协调贯通。
《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回收能力建设,优化回收网点布局,提升改造回收归集设施设备,巩固农药包装废弃物专收专贮体系,通过设立流动回收点等方式将将回收网络向偏远地区延伸;及时调整工作不力的回收点、归集点,发动村保洁员、种植大户、统防统治组织等对散落在田间地头的农药包装废弃物进行清理;强化回收电子化台账闭环管理,提高全省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数字化监管水平,依托“农废码”建立全省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电子台账,确保每批次回收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归集调运时均赋码开单,并与处置记录相关联,归集点纸质台账与电子台账数据须一致。有条件的地方可进一步关联农药购销电子台账,探索农药“进、销、用、回”全程闭环管理。
《通知》提出,各地要开展全省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交叉检查,重点关注“农废码”应用、回收台账、回收网点建设、工作进度、资金使用等情况,查漏补缺,确保全省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顺利实现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