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三农政策问答(七)
问:今年我省农业机械补贴机具种类有哪些?
答:中央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范围从全国农机补贴范围中选取,重点保障农业稳产保供和主导产业机具需求,共21大类45个小类123个品目。省级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范围从暂未列入中央补贴范围的产品中选取,共1大类1小类10品目。另外,还包括专项鉴定产品1个品目和农机新产品(成套设施装备)3个品目。具体补贴机具种类可以通过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官方网站查询。
问:申请标准化设施大棚、生猪养殖成套设备和废弃物处理成套设备等农机新产品补贴有哪些规定?
答:标准化设施大棚、生猪养殖成套设备和废弃物处理成套设备等农机新产品补贴(成套设施装备)按照浙农计发〔2018〕31号、浙农机发〔2020〕4号、浙农机发〔2021〕7号等文件要求执行。标准化设施大棚设置起补面积,其中农用连栋钢架大棚,财政转移支付一类地区集中建设2000平方米起补,其它地区集中建设5000平方米起补,用于水稻工厂化育秧的绿化练苗大棚起补面积不受限制,玻璃温室用于水稻育秧中心的150平方米起补,用于其它产业500平方米起补。生猪养殖成套设备和废弃物处理成套设备补贴对象为新建或改扩建设计年出栏万头以上的规模化猪场,同时应取得养殖设施用地、环保评估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操作实行项目化管理,购机者每年向当地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提出一次补贴申请,经确认无误后列入当地年度补贴计划。购机者须严格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发布的补贴额一览表和建设标准规范要求等自主购置相关产品后进行安装建设,建成后申请验收并通过后申请补贴资金。
问:如何申请购买享受财政补贴的农业机械?
答:我省农机购置补贴统一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的操作方式。具体操作程序与往年基本相同。
自主购机。补贴对象可向生产企业或其授权经销商等自主购买补贴范围内的农机产品,相关补贴产品可通过浙江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首页“补贴产品查询”中查询。
提交申请。补贴对象凭发票、有效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自主到当地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或乡镇(街道)提出补贴资金申请,鼓励使用“浙里办”移动端在线提交补贴申请。购置需现场安装的补贴产品,在完成安装后方可向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提出补贴申请;购置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在提交申请时一并提供相应的行驶证。
审核公示。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相关要求对补贴对象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对因资料不齐全等原因无法受理的,应退回并注明原因和需补正的资料,按规定对补贴机具进行核验,符合条件的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将结算意见报同级财政部门。
结算兑付。县级财政部门审核无误后,通过一卡通或银行卡(折)直接拨付给补贴对象。
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化与数字化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