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息报 观点 A12 2020-07-251 2020年07月25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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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2版:观点

建人事档案 有利于促进农民就业

  林上军来稿说,近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做好本市农业户籍人员建立人事档案及服务工作的通知(试行)》,为法定劳动年龄段内因到北京市属国有企事业等单位就业确需建立人事档案的农业户籍人员,办理建档手续,提供管理服务。

  笔者认为,北京市通过建立一项全新的档案管理服务政策,让农业户籍人员人事档案能建、能管、能流转,就业更顺畅,这个做法非常好。笔者认为,为农民建立人事档案,不妨拓点扩面,这不仅有利于农业户籍人员就业,也有利于规范农民工流动。

  之前的人事档案管理,都是侧重于具有城市户籍的有一定学历的人员,农民因为学历相对较低,文化程度不高,基数又大,所以不作为人事管理的对象。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城镇化步伐的持续推进,农村职业农民群体正在崛起,尤其是那些中青年农民,他们的求知欲望强烈,致富愿望迫切,为他们建立人事档案,不但能更全面更立体更有效地掌握农村人口素质结构状况、就业状态、流动情况,有助于构建城乡统一的就业制度,规范农民就业流动机制,而且通过这一管理方式,还能为农业户籍人员提供均等化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最终达到提升农民素质的多赢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