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说“浙”目标
新时代浙江“三农”工作“369”行动2025年工作要点细览
总目标
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增长3%
和美乡村覆盖率达到60%以上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5万元以上
城乡居民收入倍差缩小至1.82以内
确保粮食生产“十连增”
健全现代化粮食生产体系,粮食播种面积、产量稳定在1530万亩、125亿斤以上,大豆、油料播种面积稳定在120万亩、240万亩以上。
健全多元化食物保障体系,确保能繁母猪保有量58.5万头以上,全省蔬菜面积稳定在980万亩、产量1900万吨,淡水渔业产量稳定在140万吨。
健全一体化农田建管体系,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78万亩,新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储备区38万亩。
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推动县镇村一体发展,县城人口占县域人口比重提高0.8个百分点,建成乡村数智生活馆600个,新建产地冷链集配中心20个、产地冷藏保鲜设施400个。
推动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一县一链”打造山区海岛县特色农业全产业链40条。
推动乡村片区组团发展,建设未来乡村200个,培育新时代美丽乡村共同富裕带23条,启动和美乡村先行片区建设。
推进“双强”赋能新质生产力
打造农业科创高地,实施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22项,开展“三农九方”科技协作项目80项,实施农业产业技术推广服务团队项目300项以上,建设种业振兴基地(平台)47个,审认定、登记、引种备案农作物品种100个。
打造智慧农业引领区,建设提升农业设施大棚5万亩以上,现代设施渔业规模增加10%以上,新建数字农业工厂120家、未来农场12家,累计赋码用码量10亿次,年度赋能“土特产”品类20个以上。
打造丘陵山区农机先导区,农机鉴定产品种类扩大到110项以上;“低空+农业”新场景新业态,培育10个先行试点、10个成熟应用场景。
推进乡村特色产业提质增效
加快“土特产富”全链发展,建成单条产值超十亿元、超百亿元的乡村“土特产”全产业链分别达130条和12条,全产业链产值增长3.5%以上、达3300亿元,省级农业龙头企业总数达700家,新建省级农产品加工园区(基地)20个。
加快产业平台提能升级,持续推进10个浙系畜禽产业集聚区,高质量打造湖羊、优质蛋鸡等优势特色产业集群。
加快“土特产”优质优价,实施省级乡村“土特产”精品培育试点30个,新认定绿色食品350个,新增“品字标浙江农产”品牌企业20家,省市县联动开展产销对接活动100场以上,农产品进出口贸易额1500亿元以上、出口400亿元以上,新建产地冷链集配中心20个、产地冷藏保鲜设施400个。
推进诗画浙江和美乡村建设
提升乡村大美风貌,完成15万栋农房宜居改造、500个行政村电力通信等管线序化、3000个行政村村内道路提升。
提升乡村人文底蕴,建成人文乡村200个,持续深化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推进38个重点村和117个一般村项目建设。
提升乡村善治效能,深化推广积分制、清单制、“村民说事”等乡村治理方式,开展乡村治理典型实践评选。
推进农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加强美丽田园建设,建成省级标准化秸秆收储中心50个,新建(改扩建)年处理能力1000吨以上秸秆利用企业30家,农作物秸秆离田利用率达35%以上,新建生态沟渠系统50条、农田退水“零直排”区10万亩,高标准改造池塘2.6万亩,尾水治理改造提升池塘3.6万亩。
加强绿色低碳生产,建成畜牧业绿色低碳流动站10个,新建生态低碳农场250家,新增稻渔综合种养面积10万亩以上,推广配方肥45万吨、商品有机肥10万吨,建设省级绿色防控基地100个,新增省级健康养殖县5个、生态养殖试点培育区5个。
加强生态保护修复,耕地质量等级达到3.61等,新放流淡水苗种5亿单位以上。
深化农业农村重大改革
实施多“地”联动改革,新建成农业标准地50万亩以上,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
实施扩中提低改革,建设省级乡村运营先行村试点30个、乡村运营实训基地30家,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以上、达到2.6万元。
实施政务服务改革,引导中介服务机构和服务事项入驻中介超市,完善“浙农帮帮团”服务形式和机制。
深化青年入乡发展
强化全链条政策供给,定期发布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全面推行组团式引才模式。
壮大“1111”人才矩阵,新培育“浙农英才”250名、“头雁”2000人、现代“新农人”25万人以上,农创客队伍达到10万人,重点打造高水平培训机构25家。
健全创业创富平台,布局建设省级乡村人才振兴“四链”融合发展集聚区12个、现代化农创园25个、“浙农英才”工作站32个、农创客共富基地125个和青年入乡实践站点1000个,高质量培养乡村CEO300名。
深化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建设
实施“双千亿”投资计划,淘汰老旧农业机械3000台(套)以上、大中型拖拉机等主要机械装备累计更新率达30%以上,实施农业农村重大项目1000个以上,完成年度投资1500亿元以上;滚动推进城乡提升工程项目1000个以上,完成年度投资2000亿元以上。
完善“政银险担基”多元投入体系,年度农业保险保费和保额分别达到20亿元、650亿元。
健全农业用地保障机制,县级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应安排至少5%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