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推动“三农”领域十项重点改革
加快探索中国式现代化乡村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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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在全省农村改革座谈推进会上,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发布了《进一步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未来五年,浙江将扎实推进农业农村十项重点改革,加快探索中国式现代化乡村路径。
多年来,浙江始终把农村改革作为解决“三农”深层次问题、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法宝,推动全省广袤农村发生了精彩蝶变。当前,随着浙江农村改革步入深水区,公共服务城乡二元制度有待进一步破解,城乡要素流动瓶颈制约有待进一步突破,农民持续增收新动能有待进一步挖掘。《实施方案》提供了破解指南和前进方向。《实施方案》共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提出了指导思想、主要原则、改革方向等。第二部分是重点改革,明确了多“地”联动改革、粮食安全保障改革、农业“双强”改革、“土特产富”改革、美丽田园改革、青年入乡改革、强村富民改革、未来乡村改革、“四治融合”改革、服务增值改革等十方面的具体改革措施。第三部分是组织领导,提出了系列健全改革机制的举措。
十项重点改革并非相互独立,而是可以打“组合拳”,联动推进强村富民、扩中提低和区域协调发展。优化区域内资源要素流向,如余杭区将未来科技城与区内瓶窑、径山、黄湖、鸬鸟、百丈等西部五镇组成山城协作联合体,帮助西部五镇落户项目92个,总投资超80亿元;打造区域发展新格局,如台州市实施“七要素”乡村综合集成改革,在市域编制片区组团乡村规划,推进乡村共建共享共富,目前累计开展片区改革试点21个、打造重点片区9个、建设核心片区3个。
勾勒改革总体架构
《实施方案》对标党中央、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部署,紧扣新时代浙江“三农”发展需要,坚持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充分运用“千万工程”蕴含的发展理念、工作方法、推进机制,提出“1510”总体改革架构,即锚定新时代农村改革探路者这一目标定位,聚焦聚力“地、产、人、富、融”五篇文章,扎实推进农业农村十项重点改革,对新一轮农村改革作出总体谋划和系统部署,体现了全量落实的要求。
把握改革重大原则
《实施方案》注重汲取全面深化改革的宝贵经验,提出了我省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需要把握的四项原则。坚持顶层设计、基层首创,强化改革的总体谋划、制度供给,鼓励基层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坚持系统集成、重点突破,统筹把握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实施一批“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小切口改革。坚持守牢底线、不越红线,守住“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等底线红线。坚持先立后破、不立不破,做到立在破之前、破旧先立新,立破之间不出现空档期。
明确改革重点任务
《实施方案》紧扣事关浙江“三农”长远发展的关键领域精准发力,提出十大重点改革任务。多“地”联动改革,深化农村承包地、宅基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农业标准地、乡村产业用地等集成改革。粮食安全保障改革,健全耕地占补平衡制度、高标准农田建设、粮食生产支持保护、多元化食物供给等体系。农业“双强”改革,围绕农业科创高地、种业创新策源地、丘陵山区适用小型机械研发制造推广应用先导区、智慧农业引领区等深化体制机制创新。“土特产富”改革,完善“土特产”全产业链发展、平台建设、品牌推广等体系,健全联农带农富农机制。美丽田园改革,完善高能耗高排放农机报废更新、“肥药两制”、农作物秸秆全链条管控等政策机制。青年入乡改革,完善青年入乡招引机制、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管理、乡村人才“四链”融合发展及服务保障等机制。强村富民改革,完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体系,实施“三清一促”改革,优化新型帮共体等。未来乡村改革,完善乡村规划、乡村建设管理、公共服务供给等机制,深化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改革。“四治融合”改革,完善村级事务准入机制,深化移风易俗改革,创新乡村数字化治理等。服务增值改革,推进农业农村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重大项目推进机制、惠农资金政策集成机制、“农呼我为”服务体系和农村“三位一体”改革等。
推动改革落地见效
为加强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领导,确保到2029年完成《实施方案》提出的改革任务,《实施方案》提出了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健全工作机制、尊重农民意愿、坚持试点先行、创新激励机制等工作要求,并以附件清单的形式明确各项改革任务的责任分工,确保农村改革取得务实成效。
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创改开”、聚力“稳进立”,勇当改革促进派、实干家,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改革任务落实,全力打造乡村全面振兴浙江样板,奋力交出进一步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高分答卷。
本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