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息报 要闻 A01 2023-09-021 2023年09月02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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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1版:要闻

宁海迭代创新小微权力清单制度

  □本报记者 杨怡

  走进宁海县桑洲镇南岭村,砖石垒起的房屋依山而建,错落有致,梯田间格桑花正在怒放,各具特色的民宿点缀其中。“村里能有如此这般生机勃勃的景象,离不开‘36条’对基层治理的助力。”南岭村党支部书记章正辉说。

  2014年,宁海在全国首创村级小微权力清单“36条”;2018年,作为农村基层治理样本,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被写入中央一号文件。

  近10年间,这项旨在规范村干部权利的制度,不仅得到群众的广泛支持,也成为村干部干事创业的“护身符”。许多村干部坦言:办事审批都有据可依,流言蜚语自然就少了。

  曾任宁海县越溪乡大陈村党支部书记的陈家龙对此深有体会。“我们大陈是个小村,村民间多少都有点沾亲带故。”陈家龙告诉记者,那时候,村里启动排屋围栏工程,需要购买近30万元的物资,听到消息后,不少人来到他家“打听消息”。当时,陈家龙二话没说便拿出“36条”告诉他们,“喏,看看,这些物资采购都是有流程的,找我啊,没用!”

  在陈家龙的眼里,“36条”就是个宝,村干部办事有章可循,村民监督也有据可查。“骂声和埋怨少了,作为村干部只要用心做好村民的服务员就够了。”陈家龙感慨道。

  在宁海,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行的理念已深入人心。

  尽管如此,宁海县制度创新的步伐却从未停止。该县于2018年探索推出“线上+线下”全方位全周期监管体系,上线村级小微权力“36条”智慧运行系统;2021年,以数字化改革为契机,相继上线村级小微权力“36条”多跨场景应用和“监督一点通”服务平台;2022年,参与制定的《村务管理》3项国家标准正式发布实施,“36条”经验上升为国家标准;同年,根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出台了村级小微权力清单“36条”负面清单。

  据宁海县农业农村局的焦小波介绍,该负面清单围绕村务决策不规范、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等8个方面,精细化列出了53个轻微违纪及违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处置建议,为每一种负面行为提供执纪标准,为村干部“量身定制”了用权界限,也为乡镇(街道)规范处置违规行为提供了依据。

  “之前对违反村级小微权力清单‘36条’轻微违规问题的处置依据不够完善,对于基层纪检监察部门而言,很难精准把握执纪标准。”宁海县长街镇纪委书记陈健表示,负面清单出台后,对如何进行问题处置一目了然,使执纪更加规范、精细。

  在迭代完善“36条”制度的同时,宁海县还于2021年启动“36条”三年行动计划,计划3年内完成创建50个示范村,达标村占全县村庄总数(共有332个行政村)的80%。目前,全县已创建示范村38个、达标村68个。

  然而,对于这些创建成功的村来说,危机感始终存在。“即使本次考核获评示范村,若下一次考核验收未能达标便会摘牌。”焦小波告诉记者,不仅如此,对于未达标村,涉农资金项目实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