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息报 政策 A06 2022-07-301 2022年07月30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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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6版:政策

给农民种粮吃下“定心丸”

我省出台种粮补贴动态调整实施办法

  □本报记者 葛勇进 

  近日,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和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种粮补贴动态调整实施办法》(下称《办法》)。《办法》明确,围绕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和农民增收,坚持动态性、及时性、有效性原则,通过采集化肥、农药等主要农资价格,测算农资成本变化情况,分析对种粮收益影响,建立成本变化与种粮补贴联动调整机制,构建完善农民种粮收益保障体系,稳定农民种粮收入预期。《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日前,本报记者就《办法》中有关问题采访了省农业农村厅有关部门负责人。

  问:为什么要制定种粮补贴动态调整实施办法?其意义是什么?

  答:近年来,一些农资价格上涨较快,种粮成本有所上升,迫切需要建立健全一套规范、稳定、科学的补贴长效机制,通过完善粮油生产补贴政策,改进补贴办法,能有效发挥补贴政策效能,缓解农资价格上涨对种粮成本增加的压力,确保农民种粮收益不因农资价格上涨而下降,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

  问:种粮农资成本如何测算?

  答:《办法》规定,以水稻为监测作物,以水稻亩均化肥农药成本作为种粮补贴动态调整的参考依据。在全省选择一定数量农资经营店作为农资价格固定监测点,对水稻生产常用且用量较大的大宗化肥和农药品种价格进行监测。

  在每年3月和6月,分两次进行价格监测。每年3月以早稻生产化肥农药使用定额标准、6月以单季稻生产化肥农药使用定额标准,作为亩均化肥农药用量标准。依据所监测的化肥、农药价格,测算出水稻亩均化肥、农药成本。

  问:种粮补贴动态调整如何实施?

  答:省级规模种粮动态补贴(以下简称“动态补贴”),以2020年全省水稻种植亩均化肥、农药成本为基准。通过监测,当水稻亩均化肥、农药成本比2020年基准上涨超过50元(含)时,启动年度动态补贴。动态补贴标准为水稻亩均化肥、农药成本上涨额的30%(向上取整)。

  动态补贴一年补贴一次。在3月和6月两次监测中,仅一次达到触发条件,以该次监测数据作为补贴标准测算依据,启动动态补贴;如3月达到触发条件,6月再次达到触发条件并且成本增加额度比3月增加额度超过30%,则以6月成本数据测算动态补贴标准,并作为全年动态补贴发放标准。

  如连续三年启动动态补贴,则第四年综合考虑整体综合成本情况,适当调整省级粮油规模种植补贴标准,并同步将基准年份调整为上一年度。

  《办法》还规定,在中央和省补贴基础上,各地也要因地制宜建立地方种粮动态补贴机制,加大粮油生产扶持力度。

  问:种粮补贴资金如何发放?

  答:种粮补贴对象为全年稻麦油菜复种、一季旱粮种植和“三园”地间作套种同一旱粮作物(不含大小麦)50亩以上的规模化种植主体。动态补贴的申报、核定、公示、发放等程序,与省级粮油规模种植补贴同步进行。

  问:《办法》实施后,将采取哪些措施确保政策落到实处?

  答:省农业农村厅根据农资成本测算结果提出动态补贴标准,并联合省财政厅发布动态补贴政策。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农资成本测算和价格监测,省统计局、省供销社和省农业农村厅共同参与。省财政厅负责动态补贴资金保障,及时拨付补贴资金。各地要落实好属地责任,鼓励参照省级做法,建立健全相应政策制度和工作机制,切实保障农民种粮收益。

  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共同做好动态补贴政策落实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宣传,强化资金管理,严格按程序依法依规、公开公正、及时足额发放补贴,充分发挥动态补贴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