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挖野生兰花被刑拘的启示
林上军
□林上军
3月21日,媒体以《采挖销售野生兰花 刑拘!》为标题,报道了淳安县千岛湖镇青溪村男子刘某某在自己家附近的山林中采挖兰花,并将兰花运至农贸市场售卖,结果被群众举报,受到淳安县公安局、林业局执法人员查处的消息。由此再次提醒我们特别是广大农民朋友,要学法、知法、敬法,做一名守法公民,不要因一时糊涂或心存侥幸而悔恨终生。
以往,因滥挖珍贵野生植物、盗猎保护野生动物而锒铛入狱者不乏其人。他们中有些人堪称“法盲”,对法律条文知之甚少,直到被司法部门抓获,还蒙在鼓里;有些人尽管懂点法律,但受利益驱使,侥幸心理就开始作怪,想着在深山老林里挖几株植物、打几头野兽没人会发现。
对于前者,真该自觉补补课,抓紧填补法律空白;至于后者,还是听听先人说的“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不要轻视周围百姓的觉悟,更不要低估司法人员悍卫法律的意志和决心。
如前面这位刘某某,自幼生活在淳安林区,近年来发现山上的野生兰花每丛能卖20-50元不等,于是每年一开春就在山上遍寻兰花,无论大小,都采挖下山出售,每次能获利1000元左右。刘某某自以为从小在林区长大,对山上的花花草草十分熟悉,但他不知道的是他挖的这些植物可是国家重点保护植物。2021年9月7日,新版《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公布,新增野生植物268种和32类,其中就包括将除兔耳兰以外的所有野生兰花都列入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行列。
兰花是中国十大名花之一,在我省一些地方,养兰已形成一大富民产业。如绍兴市柯桥区漓渚镇拥有国内唯一的“中国春兰样品园”和全省规模最大的“浙江省蕙兰样品园”,兰花产业年产值超亿元;舟山素有“兰花之乡”的美誉,其兰花品质之优在全国数一数二。
三四月间,正是春兰生长最佳季节。破坏性的采挖会造成野生兰花自然繁殖速度下降,最终导致珍贵野生植物物种的缺失。各地各相关部门务必积极行动起来,广泛宣传新版《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和《浙江省野生植物保护办法》等法律知识,发动广大群众,坚决制止无证采集、乱采滥挖兰花资源的违法行为,有效保护珍贵野生兰花种源,为兰花产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充足后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