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息报 政策 A03 2021-11-271 2021年11月27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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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3版:政策

多管齐下,分类管控,我省实施净土保卫战

到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在93%以上

  为深入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土十条”),巩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水平,有效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近日,省农业农村厅和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受污染耕地分类管控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提出,到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在93%以上,进一步保障老百姓“吃得放心”。

  坚持四项原则

  《意见》要求,以改善耕地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建立“防、控、治”为核心的受污染耕地分类分区管控体系和长效机制,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预防为主、源头减量。以重点行业企业和农业农村突出环境问题为抓手,持续推进污染源排查整治,强化工业、矿产、污泥和农业农村面源污染等源头防控,切断污染途径,管控污染存量,从源头上减少新增污染。

  风险管控,分类治理。以农业“两区”、永久基本农田为重点,结合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划分结果,针对不同土壤污染程度、农产品超标情况等,对污染土壤实施分类、分区的用途管理和风险管控,提高土壤污染防治效果。

  示范带动,整体提升。通过建立土壤污染防治试验和示范区,探索不同污染类型土壤环境治理模式,发挥示范区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有序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作,不断提升土壤污染防治能力水平。

  政府主导,齐抓共管。落实各级政府责任,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主体参与”推进机制,优化整合各类资源、技术和资金,促进耕地土壤可持续安全利用。

  明确工作目标

  《意见》提出,到2025年,全面掌握全省农用地(以耕地为重点)的土壤污染状况,土壤污染源得到基本控制,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的技术体系、工作体系和考核体系建立健全。完成国家下达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任务,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以上,实现耕地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中向好,有效降低农产品污染风险,进一步保障老百姓“吃得放心”。

  落实五项任务

  一是推进土壤污染源头综合防治。加强耕地土壤污染防治与大气、水、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等工作的衔接,统筹抓好耕地土壤污染源的溯源排查和源头治理工作,到2023年底前,基本完成有受污染耕地分布的77个县(市、区)溯源排查,形成污染源清单,坚持“边查边治、应控尽控”,分类实施阻隔污染物扩散途径、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积极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产业模式生态化,加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全链条管理,有效遏制污染源对受污染耕地的持续影响。

  二是强化土壤精准治污基础。充分利用现有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调查)和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工作成果,对已发现的农用地土壤超标点位和重点区域,开展土壤—农产品协同加密监测,核实其污染范围和程度,圈定污染风险重点管控区;结合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变化以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治理修复效果等情况,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动态调整。到2025年底,完成涉农县(市、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动态调整。

  三是深化耕地土壤污染分类管控。按照“土十条”要求,将现有耕地全面划分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加大优先保护类耕地的严格保护,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深化中轻度受污染耕地的安全利用,加强受污染耕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保障重要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严格管控类耕地风险管控,加强治理修复,提高严管类耕地环境质量水平。

  四是加强农田环境质量监测体系建设。继续抓好农用地环境质量监测点建设,建立和完善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监测评价和预警体系,加快集成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调查(普查、详查)数据库,开展土壤重金属污染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健康风险评估,为土壤污染防治提供理论依据。

  五是巩固提升污染防控能力水平。开展土壤污染源解析、“肥药两制”改革、农田肥水管理、土壤调理、品种替代、安全利用等技术研发、集成与示范推广。鼓励科研院校参与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试点示范区建设,建成一批酸性土水稻种植区、高集约化蔬菜基地、地质元素高背景区等不同土壤污染类型的治理、安全利用示范基地,提升耕地土壤污染治理水平。本报记者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