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贤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
杨文明
□杨文明
又是赶集日,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胜境街道迤山口社区却没有出现往日的拥堵。这得益于张石龙的一个建议,把集市从穿村而过的省道迁到旁边的村道。张石龙是富源县纪委监委统一聘任的乡贤监督员,也是胜境街道的返乡干部,为村里建言献策、开展监督,燃起了他的干事劲头。
近年来,为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云南省曲靖市纪委监委在麒麟区、富源县进行试点,探索实践乡贤参与村居务监督工作,张石龙就是其中的代表。这一方面搭建了返乡乡贤有序参与乡村治理、振兴发展的平台,畅通了建议与监督的渠道;另一方面,弥补了村民监督委员会内部监督的不足,为发挥监督效用提供了有益借鉴。
了解村情民意,熟悉政策法规,这是返乡干部们的独特优势。像张石龙,在迤山口社区长大,大事小情一清二楚;同社区的赵信和,以前是副镇长,乡村治理方面的法规政策,比大多数村干部都熟悉。如今他们都退休了,受党组织和老百姓的信赖,回到家乡发挥“余热”,为基层治理注入了一股“新生力量”,也成为乡村振兴发展的重要参与者、建设者。
深层次看,乡贤以监督员的身份参与乡村建设、基层治理,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创新。以前,村组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易发,村务监督委员会不敢监督、不会监督,一些乡贤想回馈家乡、反哺故里却没有平台和渠道……这些问题困扰着基层,需要在制度层面、组织层面加以解决。推进乡村善治,将监督贯穿治理全过程,通过设立乡贤监督员列席重要会议制度,可以拓展群众向纪委监委反映问题的渠道,也将监督触角延伸到决策制定等环节,变事后惩戒为事前提醒、事中监督,成为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益制度探索。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其中一项就是“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充分发挥好乡贤作用,激发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矢志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才能让广大农民群众的生活更加美好。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