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赛打野兔
乔凯凯
小时候,我跟祖父生活在美国肯塔基州的山区。祖父喜欢打猎,他很享受那种追逐猎物的乐趣。我和两个堂哥也对打猎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祖父对此非常开心,经常教我们打猎。
有一次,祖父带着我和两个堂哥进山打猎。祖父提议让我们比赛打野兔,谁在规定时间内打到的野兔最多谁就获胜。获胜者不仅可以第一个吃到鲜美的烤兔肉,祖父还会把一支珍藏的猎枪送给他。大家都迫不及待地点头同意了。
比赛开始后,我们进入树林,各自寻找猎物。但我找了大半天也没发现一只野兔。焦急之时,我听到不远处接连传来两声枪响,同时还有堂哥兴奋的声音。“哇,好肥的一只野兔!”
我沮丧地坐了下来,突然,一只野鸡从我眼前飞过。我索性举起猎枪,瞄准落在草丛里的野鸡,扣动了扳机。随着一声枪响,野鸡应声倒地,成为了我捕获的第一只猎物。“反正找不到野兔,不如打野鸡算了。”这样一想,我便立即转移了目标,专心找野鸡。不到半个小时,我就猎到了3只野鸡。
当我拎着野鸡来到会合地点时,两个堂哥已到了,他们身边各放着两只野兔。我抢先说:“我赢了,我打到的猎物比你们多。”
“祖父要求我们打野兔,而不是野鸡。难道你没有听清楚吗?”堂哥反问。
“可是我的数量比你们多。”我灵机一动,辩解道,“就算打野兔我输了,但在打野鸡上,我赢了。”
“不,孩子。你没有赢,即使你打到了3只野鸡。”这时,站在一旁的祖父开了口,“比赛开始之前,我们就制定了游戏规则,现在你不但不遵循这个游戏规则,还重新制定了自己的规则。哪怕在自己的规则里赢得再多,但对于我们之前的游戏来说,你就是输了。”
祖父说得很对。我违反了游戏规则,这本身就是输不起的表现。我很庆幸,这只是一个游戏,而不是现实生活。否则,我会输得更惨。
(摘自《生命时报》 普莱西·弗格森/文 乔凯凯/ 编译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