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息报 消费 A09 2020-12-051 2020年12月05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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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9版:消费

为迎合购新的消费心理,不法商家修改生产日期

消费者买到“来自未来”电动车蓄电池

  近期,玉环市消保委接到一起投诉,消费者李先生反映其在某蓄电池商行购买的某品牌电动车蓄电池标注的生产日期比其购买当天的日期还要延后。因怀疑电池为假冒蓄电池,投诉人要求退货退款并赔偿500元。

  消保委工作人员在蓄电池商行看到了上述被投诉的电动车蓄电池,经查看,该电动车蓄电池外包装标有“20/10/17”等字样,确实存在标注生产日期晚于购买日期的情况。

  商行经营者表示,因为电动车蓄电池即使不使用,其性能也会随着时间下降,所以消费者喜欢购买刚生产的。但由于厂家储存、运输等原因,有时电池到经营者手里已经超过生产日期1个月,所以购进了该批虚假标注生产日期的蓄电池进行销售。

  经现场调解,商行经营者给李先生退款并赔偿了500元。

  案件分析

  在本案中,经营者故意购进虚假标注生产日期的电动车蓄电池进行销售,属于欺诈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佰元的,为五佰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关于经营者销售涉嫌窜改生产日期的电动车蓄电池的情况,玉环市消保委也将线索反馈给相应的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查处。

  消费提示

  蓄电池质量好坏严重影响电动车的使用性能,省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更换电动车蓄电池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看品牌。不同品牌、不同厂家生产的蓄电池品质有极大区别,价格也高低不一。一般来说,大品牌大厂家生产的蓄电池虽然价格偏贵,但在性能和安全方面也会比小企业的好。蓄电池涉及用电和消防安全,建议购买大品牌生产的电动车蓄电池。

  二看产品。正规厂家生产的电动车蓄电池包装都拥有齐全的标志,包括产品名称、生产厂家、额定容量以及生产日期等。如标志不全或蓄电池本身有变形、漏液等破损,说明电池可能存在安全隐患,一定不能购买。

  三留证据。消费者购买后,发现电动车蓄电池存在窜改生产日期或质量不合格等问题,要保留购买记录和问题电动车蓄电池,一旦发现商家存在不承认事实或欺骗消费者等行为,及时向消保委等有关部门投诉,依法维权。

  戴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