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的“电动自行车”竟然是辆电动摩托车?
童轩
![]() |
李女士去年在桐乡市区逾桥路某电动车行,用旧车折价置换了一辆新电动车,花费2000多元。当时商家并没有告知李女士其所换的是一辆电动摩托车,需要上牌照、考驾照并购买保险,只帮李女士上了电动自行车的车牌,且没有登记在她的名下。近日,李女士的车被交警大队扣住,取车需要缴纳罚款600元。李女士觉得商家的行为存在欺骗,要求其赔偿相关损失。
接到投诉后,桐乡市消保委城北分会工作人员展开调查。商家表示,李女士用旧车置换新车,当时票据上已写明车子型号,且李女士车辆被扣是由于她自己违反交规导致,事后商家一直配合李女士取车。此外,商家愿意在车辆取回后帮李女士免费重新上牌和买保险,但李女士不接受。
工作人员及时组织现场调解,耐心宣讲电动车新国标标准以及生产、销售、使用违标车辆的危害及后果等,提醒商家诚信经营,履行销售主体责任,严禁销售不符合新国标,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销售过程中应向消费者详细说明商品具体情况,避免不必要的纠纷。最终,商家同意作适当补偿,双方达成和解。
消保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电动自行车时要注意查看电动自行车标识、合格证、“CCC认证”证书、生产厂家厂名厂址;不购买改装、拼装电动自行车,不购买拆除限速器、脚蹬等关键性组件或加大电池功率、改装充电器、锂电池等配件的电动自行车;对已购买使用的电动自行车不私自改装,否则将无法享受产品“三包”服务,并会造成严重的生命财产安全隐患。如发现改装拼装、加装电池等违法违规销售电动自行车行为,应积极向消保委投诉或打12345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童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