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振兴乡村建设“重要窗口”提供有力支撑
省政府出台推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意见
程益新
本报讯 近日,省政府出台《关于推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强调,聚焦高质量发展、竞争力提升、现代化建设,以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基础,坚持走高水平发展路子,加快构建地域特色鲜明、创新创业活跃、业态类型丰富、利益联结紧密的现代乡村产业体系,为振兴乡村、建设“重要窗口”提供有力支撑。到2022年,农业增加值年增长率达到2%左右,乡村二三产业增加值年增长率达到6%左右,乡村产业总产值达到2.1万亿元。
意见明确,到2022年,我省要实现保供能力稳固、产业质量优化、生产经营集约、产业体系完善和产业效益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在150亿公斤以上,播种面积、总产量分别稳定在1500万亩、60亿公斤以上,生猪年出栏1400万头以上,自给率达到70%以上,油料种植面积达到430万亩以上,蔬菜播种面积稳定在1000万亩,水产品总产量稳定在600万吨。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6%。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省级农业龙头企业保持在500家以上,培育农创客1万名以上,高质量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5000家以上,产业化组织带动农户比重达到70%以上。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加快发展,“互联网+”“旅游”“康养”等产业融合势头更加强劲,现代种植业等十大乡村主导产业做大做强。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到5.5万元/人以上,农民收入中经营性收入占比稳定在25%。
意见指出,要培育高质量乡村产业体系,做实现代种植业,做强现代养殖业,拓展农产品加工业,优化乡村商贸流通业,做精乡村休闲旅游业,加快发展乡村信息产业和综合服务业,壮大农资农机产业,提升乡村资源环保产业。坚持高水平发展路子,坚持特色化、融合化、绿色化、品牌化、数字化发展。建设高标准产业支撑体系,打造集群发展平台,促进农村创新创业,强化科技创新引领,提升基础设施装备。落实高效率支持保障,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优化金融服务,强化用地保障,加强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