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会要求
构建适应新时代要求的农业执法体制
李军
本报讯 8月19日至20日,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会在苍南县召开。省农业农村厅党组书记、厅长王通林在会上强调,全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落实省委十四届七次全会和全省法治政府建设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会精神,加快完善执法体系、提高执法能力,高质量推进我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深入实施新时代浙江“三农”工作“369”行动、为“重要窗口”建设增添“三农”亮丽风景保驾护航。
我省是全国农业综合执法首创之地,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实现市县全覆盖,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会议指出,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是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强职能、打基础、管根本的重要任务。全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提高认识、扑下身子,敢啃“硬骨头”,敢蹚“地雷阵”,不断将改革推向深入,努力打造具有鲜明浙江辨识度的农业综合执法窗口。
会议强调,要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认真研判当前农业综合执法改革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着力解决体制性障碍和深层次问题,努力构建适应新时代农业农村发展要求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要进一步强化措施,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加快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年底前,各地农业综合执法机构要全部完成队伍建设和人员划转,实现高效运转、政令畅通。加强对各地改革进展情况的督促指导,对进展缓慢的市、县进行约谈。鼓励各地创建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示范窗口,以示范促改革、带发展。
会议要求,要聚焦构建“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体系目标,秉持“整体智治”理念,强化省市县联动,全面梳理和编制省市县3级执法事项目录清单,建立健全执法业务培训机制,加快推广应用集成式综合行政执法数字化平台,常态化推进跨部门联合执法,大力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数字化,切实提升执法效能和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