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息报 观点 A12 2020-08-011 2020年08月01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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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2版:观点

打击长江非法捕捞要下更多真功夫

  刘宝庆来稿说,去年初,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了《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方案》明确要求,2019年底以前,完成水生生物保护区渔民退捕,率先实行全面禁捕;2020年底以前,完成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除保护区以外水域的渔民退捕,暂定实行10年禁捕。但媒体调查发现,虽然长江“禁渔令”实施已有一段时间,但依然有人铤而走险,非法捕捞野生江鲜。

  为什么非法捕捞江鲜现象屡禁不止呢?归根结底是利益的驱动。长江里的鱼被称为“江鱼”,其价格比普通淡水鱼要贵得多,尤其被称为“软黄金”的长江刀鱼,有“天下第一鲜”的美誉,今年零售价逼近8000元每公斤,高昂的价格让一些非法捕捞者铤而走险。无论是河刀、还是海刀都无法与“长江三鲜”之首的长江刀鱼相媲美,哪怕是现在,一些沿江城市的饭店都还把江刀当作招牌菜,来吸引顾客。

  笔者认为,要想从源头上遏制非法捕捞,就必须斩断利益链条,需要多部门共同发力。一方面,渔业管理和渔政执法部门要负起监管责任,要有“钉钉子”的精神,在监管上压实责任,动真碰硬,无论涉及到什么人都要追查到底,确保监管到位;另一方面,相关部门要通力合作,共同发力。公安、海事、市场监管等部门要联合行动,对违法捕捞现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厉打击长江非法捕捞行为,努力构建长江禁捕管理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