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个省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规划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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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记者 张枥元
日前,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浙江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规划(2024—2027)》(以下简称《规划》),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处置,农村环卫保洁等作出全面指导与安排,是全国首个省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规划。《规划》明确,我省将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城乡一体、区域统筹,节约集约、共生循环,精管善治、长效施策的基本原则,到2027年,健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和保障体系,实现分类处理率88%以上、回收利用率72%以上。
《规划》强调,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围绕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减污降碳、绿色低碳的目标要求,加快推进农村垃圾治理源头分类精准化、投放清运规范化、回收利用资源化、站点运维标准化、环卫保洁精细化。要大力实施分类质量提升、设施提标改造、部门协同共治和文明习惯养成行动,推进“垃圾革命”提质增效,持续推动新时代“千万工程”走深走实。
《规划》要求,在垃圾分类投放方面,要因地制宜推进相关配套措施,强化宣传教育、分类监管、网格化管理等手段,实行“两次四分”和“两定四分”等垃圾投放模式,达到源头分类精准化的目标。在垃圾分类运收方面,补齐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运输设施设备不配套等短板,杜绝收运过程中混装混运。构建科学合理的分类收集机制,建设匹配的分类运输体系,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长效机制。合理确定具体的收运时间、频次、作业点位,并按照规定的区域、线路行驶,加强清运单位的监管,打造具有浙江特色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模式。
《规划》要求,在垃圾分类处置方面,推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优化垃圾处理工艺和技术,实施减污降碳措施,实现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的双重目标。推动多镇联建或多村联建的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处理中心建设,科学合理布局资源化无害化处理中心,补齐农村生活垃圾处置的短板弱项。在环卫保洁方面,推进农村保洁长效管理机制、完善农村环卫保洁作业标准、推行农村保洁物业化运作、加强数字赋能等举措,逐步建立农村环境卫生“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统一管理、管干分离”的专业第三方运行模式,实现农村环境卫生的“三无一规范一眼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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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投放
根据《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规范》(DB33/T 2091-2018)有关要求,参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 19095-2019)等标准,全省生活垃圾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分类”模式进行分类。
易腐垃圾:包括餐厨垃圾、家庭厨余垃圾和其他易腐垃圾。餐厨垃圾以村镇餐饮企业、学校等为主,由专业公司进行统一收运。家庭厨余垃圾和其他易腐垃圾主要包括农村家庭厨余垃圾和农贸市场易腐垃圾,可采用定时定点投放或上门收集的方式。
其他垃圾:各村庄应以定时定点投放为主,定点不定时作为补充,可适当利用智能化设备对投放质量进行监管。
可回收物:宜按照纸类、塑料类、玻璃类、金属类、织物类、电器电子产品类等进行分类。
有害垃圾:各地因地制宜定时定点或定点不定时投放。
投放设施:县(市、区)应优化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布局,科学合理设置分类收集容器和收集站点,做到标志规范、分布合理、数量充足、环境友好。加大对现有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点的改造力度,新建小区、老旧农村社区改造应同步配套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装备。分类收集站应满足垃圾分类存放、防雨、通风、遮挡、美化等功能需要;应在现场设置管理信息、标(铭)牌,标明编号、权属责任单位、责任人、举报电话等内容;应设置规范清晰的标志、标线,应有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的功能区分标志。浙江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标志的样式和颜色参考现行国家标准《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 19095-2019)和浙江省地方标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规范》(DB33/T 2091-2018)的规定,垃圾桶统一标识为蓝色可回收物、绿色易腐垃圾、红色有害垃圾、黑色其他垃圾。
垃圾分类收运
各县(市、区)应科学设置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清运路线,按照农村区域内各类生活垃圾的产生量,合理确定村庄垃圾收运服务半径、收运频次、收运时间和运输路线,配足配齐分类运输车辆。有中转需要的,中转站点应满足可分类运输、暂存等条件。加大运输环节管理力度,推行车辆运输实时监控管理,提高路线安排调度智能化水平,保障垃圾及时清运。积极引入专业化危险废物收运处置第三方服务企业,对农村生活有害垃圾进行专业化收集、运输和无害化处置。推行专桶专用、专车专收、专线专运,严格执行分类收运要求,杜绝“先分后混”“混装混运”,建立“不分不收、不分不运”的倒逼机制和行业自律监管机制。全省农村应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的全过程分类管理系统。
易腐垃圾:农村餐厨垃圾的收运方式以清洁直运为主,流动式转运为辅。家庭和其他易腐垃圾的收运方式以村收集、清洁直运为主,乡镇一次转运为辅,同时在少数具备条件的大中型集贸市场配套就地处理设施设备。
其他垃圾:建议采用“清洁直运+小型转运”的收运模式。依托已有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对农村生活垃圾中的其他垃圾进行收运,由乡镇或委托专业环卫运输企业通过小型收集车、运输车将其他垃圾收集至中转站,经压缩后通过中大型运输车送至垃圾焚烧厂处置;或直接通过压缩运输车直运至垃圾焚烧厂处置。
可回收物:建立以村级回收网点为基础、县域或乡镇分拣中心为支撑的可回收物利用体系。针对废塑料、废玻璃、废纸、废金属、废纺织物等可回收物,开展农村生活垃圾细化品种定向回收,探索发展从废弃端到再生利用端的专一废弃产品回收渠道。针对小家电、手机等小型电子产品,鼓励生产、销售企业承担回收处理责任。鼓励农村便利店等经营者就地设立便民回收点,采用押金、以旧换新、设置自动回收机、网购送货回收包装物等方式进行回收,探索低价值可回收物的经济激励回收办法,实现回收方式多元化。
有害垃圾:应结合现有生活垃圾收运体系,推荐按照“上门收集和定期收运相结合”的原则组织收集。农村生活垃圾管理部门应积极与当地专业化收运处置企业合作,采用预约或定期上门方式收集有害垃圾。集中暂存点中属于危险废物的有害垃圾,由具备危险废物运输资质单位运输至无害化处置场所。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推出有害垃圾有奖兑换、设置有害垃圾收集日等措施,提高有害垃圾分类收集量。
大件垃圾:建议采用两种模式:电话或网上APP预约:通过设立清运电话、网络申报清运平台,开展上门收集,申报后由乡(镇)、村、第三方企业定期运往大件垃圾处理厂进行拆解回收;村民自行送至规定的暂存点:大件垃圾可由村民自行送至规定的暂存点,由收运部门统一运输至资源化处理终端进行处理。建议每个行政村规划建设一个大件垃圾暂存点。
垃圾分类处置
“城市垃圾分类看上海,农村垃圾分类看浙江”,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始终是我省的一块金字招牌。全省以“设施提标改造”和“资源循环利用”为导向,因地制宜地建立适应农村的生活垃圾处置模式,强化“提质增效”。规划着眼未来,通过城乡统筹,以“分散+集中”为核心,对于距城区近、交通便利的农村,依托城区设施,进行城乡一体化处理;距城区远、交通不便的农村,可集中收运其他垃圾,易腐垃圾则由多村联建或乡镇集中进行处理;海岛、偏远山区等运输条件受限的农村,可通过小型分散设施就地处理,实现就地减量和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推动多镇联建或多村联建的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处理中心建设,各县(市、区)科学合理布局资源化无害化处理中心,补齐农村生活垃圾处置的短板弱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