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息报 要闻 A01 2024-01-131 2024年01月13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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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1版:要闻

先立后破 重点攻坚

我省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扎实推进

  □本报记者 李曜清 

  2023年是我省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重点攻坚年”。2021年3月,我省绍兴市和义乌市、象山县、龙港市、德清县、江山市启动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以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为主线,以保障农民基本居住权为前提,率先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的具体路径和实现方法。

  过去一年来,各试点地区先立后破、勇于探索、守牢底线,有序推进各项改革试点任务。

  作为全省唯一的整市推进试点单位,绍兴市聚焦宅基地基本政策、审批程序、住房产权体系、流转交易机制、信息管理系统、管理体系等,着力构建“六统一”制度体系,并在全市推广宅基地管理服务系统——“越宅通”,在建立包含112.2万户农户宅基地数据库的基础上,全面完成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形成宅基地申请、建设、颁证、流转、抵押、退出全生命周期数据闭环。

  绍兴市还着力打造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双激活”3.0版。截至去年底,全市累计引入盘活项目7476个、吸引社会资本132.2亿元。在新昌县回山镇高湾村,当地村民探索以房入股模式,实施空旧房民宿改造,村民占35%股份,除了每个月保底收益4000元,每户还能分红3000多元;在嵊州市里南、雅璜等乡镇,当地通过引入连锁民宿,把泥墙房盘活成精美避暑房,让废弃土房化身为咖啡馆、茶水吧;在诸暨市枫桥镇新择湖村,当地通过“原乡谷”项目盘活8处闲置农房,打造休闲旅游综合体。

  在多重活权方面,各试点地区也作了不少探索。2023年5月,龙港市华中社区居民冯世恩收到一笔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15万元,这是龙港市自2022年9月实施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建缴住房公积金制度后发放的首笔贷款,标志着该市农民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正式落地生效。“这个政策让我们农民享受到了与企事业单位职工一样的公积金贷款利率,很划算。”冯世恩高兴地说。

  “新房子还没开始建设,这笔20万元10年期的贷款就先到账了,解了我的燃眉之急。而且可以像商品房抵押贷款一样分期还款。”2023年4月,义乌市后宅街道全备村村民方永军拿到了建行省分行在义乌市发放的全省首笔农村宅基地资格权权益质押贷款。该贷款项目是在不改变宅基地所有权性质的前提下,以农村宅基地资格权权益作为质押,向权益人发放的贷款。最高贷款金额可达100万元,最长期限15年,利率参照住房贷款执行,低至3.8%。

  记者了解到,在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中,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指导各试点地区因地制宜,开展多项实践探索,先后探索出多个“全国率先”:率先在市县两级专设宅基地管理处(科),率先在地市级层面制定宅基地资格权人认定办法,率先探索宅基地和房屋使用权“一房两证”登记……接下来,我省将指导各试点地区充分运用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成果,为和美乡村建设提供强有力支撑,更好推动中国式农业农村现代化浙江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