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政策供给 健全帮扶机制
浙江农民农村共同富裕成色足
□本报记者 李曜清
“有了这座‘连心桥’,过河再也不用绕路了,足足省了20分钟,太方便了!”日前,龙泉市八都镇安田村村民汤卫兵走在新建成的“连心桥”上,别提有多高兴了。
这座“连心桥”由龙泉市山海协作对口地区——嘉兴市秀洲区援助建设,是我省推进山区高质量发展和共同富裕的一个案例。
2023年以来,我省持续聚焦缩小“三大差距”,以深化强村富民乡村集成改革为主抓手,精准施策推进农民农村“扩中”“提低”和山区海岛高质量发展,千方百计促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前三季度,全省农民收入达32578元,继续位居全国各省区第一,城乡居民收入倍差缩小至1.78,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16234元,增长13.1%。
产业振兴是实现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关键所在。在浙西常山,当地特产胡柚从“养在深闺无人识”的山间野果变成炙手可热的“共富金果”。常山县农业农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当地从深耕“一只果”到培育“一份常礼”,再到打响“一切为了U”品牌,推动胡柚全产业链做大做强。从胡柚鲜果到胡柚汁、衢枳壳、胡柚膏、胡柚面膜……胡柚产业带动全县10万从业人员增收10亿元以上,总产值达35亿元,入选2023全国“土特产”推介名录。
“聚焦产业高质量发展联农带富,我们大力推进‘百链千亿’行动,全力做好‘土特产’文章。”省农业农村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全省“土特产”名录共收录1040个农产品,累计建成单条产值超10亿元农业全产业链92条,总产值超2800亿元。
在强化农民增收政策供给方面,我省稳步提高财政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同时成立浙江金融服务农业农村共同富裕联合体,推动各类金融保险机构持续加大对农业农村投入。2023年前三季度,全省(不含宁波)农林水支出573.87亿元、增长16.7%,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不含计提两金)比例为6.73%,涉农贷款新增1.08万亿元。2023年1至11月,第一产业固定投资同比增长49.2%,11月末全省涉农贷款余额7.69万亿元,同比增长18.4%,一产投资同比增速与涉农贷款余额均居全国前列。
山区海岛县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难点和重点。2023年以来,我省持续强化顶层设计,出台金融支持山区海岛县“一县一链”产业发展政策,启动“共保体支持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系列行动”,着力构建新型帮扶共同体机制,在资金、项目、土地等方面向山区海岛县倾斜。2023年,山区海岛县安排省级以上支农专项资金60.5亿元,占52.2%。
我省还以促进山区海岛县消费帮扶为目标,开展第二批“263共富农产品”评选,出台“263共富农产品”八条支持举措,带动新增消费帮扶11.4亿元。组织26个团组、山区26县分别制定2023年个性化帮扶清单和承接帮扶清单,督促指导各团组落实清单内容。截至目前,累计落实组团式帮扶项目351个,促成项目投资532亿元,解决需求1.65万个。“新型帮扶共同体”入选全省共同富裕创新模式重点培育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