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家畜屠宰行业发展规划出台,到2027年
全省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自营率要超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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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青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新兴屠宰场。 |
日前,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浙江省家畜屠宰行业发展规划(2023—2027年)》(以下简称《规划》),明确未来五年浙江家畜屠宰行业发展目标和布局。
《规划》提出,我省要以屠宰产能布局明显优化、产业一体化发展明显加快、畜产品质量明显提高、数字赋能明显增强为发展目标,构建家畜屠宰行业发展新格局。到2025年,全省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达115家左右、牛羊定点屠宰企业达50家左右;到2027年,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自营率达50%以上,培育一体化经营的屠宰企业15家以上,建成标准化屠宰企业60家以上,屠宰环节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9.8%以上,建成数字化屠宰企业100家以上。
明确五大基本原则
科学设置,优化布局。综合考虑国土空间规划、家畜养殖规模、市场消费需求、冷链配送能力、交通运输条件和环境保护要求等因素,科学合理设置家畜屠宰企业,优化产业布局,严格控制家畜屠宰企业数量。
依法设立,严格准入。严格家畜屠宰企业设立审批管理,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设立的家畜屠宰企业应符合法定条件,依法取得《家畜定点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并依法办理排污许可手续。
数字变革,创新提质。推动小型生猪屠宰场点兼并重组和改造提升,加快家畜屠宰行业转型升级。鼓励家畜屠宰企业应用数字化技术提升屠宰质量和效能,支持标准化改造,推动经营方式由代宰向自营,由生猪屠宰向多畜种集成屠宰,由单一屠宰向养殖、屠宰、加工、配送、销售等一体化发展。
质量优先,保障供给。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屠宰操作规程、技术要求、质量管理规范,严格屠宰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实现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可追溯。健全肉品冷链运输体系建设,加强产销合作,畅通畜产品跨区域调运渠道,保障畜产品安全供给。
强化监管,规范秩序。加强家畜屠宰监管体系建设,通过数字化改革实现畜产品跨部门、全过程闭环监管。强化屠宰企业生产安全、质量安全、防疫安全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严厉打击违法屠宰行为。
实现四大发展目标
屠宰产能布局明显优化。到2025年,全省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达115家左右、牛羊定点屠宰企业达50家左右;到2027年,全省家畜定点屠宰企业数量基本稳定,布局进一步优化,形成总量控制、布局合理、流通便利、经营有序的屠宰产能格局。
产业一体化发展明显加快。到2027年,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自营率达50%以上,培育一体化经营的屠宰企业15家以上,其中年产值10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5家,形成集养殖、屠宰、加工、配送、销售和品牌建设等一体化发展的供应链体系。
畜产品质量明显提高。到2027年,建立屠宰企业分级管理、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等制度,严格落实肉品品质检验制度,推进肉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建成标准化屠宰企业60家以上。足额派驻官方兽医,持续加强屠宰行业监管,屠宰环节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9.8%以上,确保不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数字赋能明显增强。到2027年,建成数字化屠宰企业100家以上。依托省畜牧产业大脑,全面贯通“浙食链”等应用,全面开展检验检疫“双证”无纸化出证,实现养殖、屠宰、流通等环节全链条可追溯管理。
实施八大重点任务
优化屠宰企业布局。各设区市综合考虑养殖、防疫和畜产品消费实际,统筹设定辖区内屠宰企业数量,鼓励设立家畜家禽综合性屠宰加工中心,鼓励设立集屠宰、分割、冷链物流、畜产品加工、销售、品牌建设于一体化的畜禽屠宰加工园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布局上,各设区市要严格控制屠宰企业数量,加快小型屠宰点的撤停并转,2025年底前,各设区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总数原则上不超过辖区内县(市、区)数量的1.5倍。牛羊定点屠宰企业布局上,按照《浙江省牛羊定点屠宰厂(场)设置条件和审批程序规定(试行)》(浙政办发〔2022〕58号)执行。综合性屠宰加工中心实行家畜家禽分区屠宰、统一管理,落实隔离、消毒、卫生等防疫和食品安全措施。
加快推进牛羊定点屠宰。各设区市要按照“一次布局、分步建设”要求,加快推进牛羊定点屠宰企业的布局和项目建设,鼓励利用现有生猪定点屠宰厂增设牛羊屠宰生产线,鼓励建设区域性牛羊定点屠宰企业。新建、改扩建的牛羊定点屠宰企业应当符合规划的相关要求,配备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标准规定的屠宰车间和设施设备,并对符合要求的屠宰企业予以适当的财政补助。
推动生猪屠宰企业转型升级。积极推进年屠宰产能100万头以上的标杆性屠宰企业、30万头以上的标准化屠宰企业建设,引导屠宰企业做大做强,鼓励改进技术、改善生产条件,鼓励采用“厂场挂钩”方式,引导屠宰企业扩大冷鲜肉供应规模和比例,建立优质、安全、稳定的供应体系。各设区市要结合实际,合理设置小型生猪屠宰场点关停并转过渡期,原则上在2025年底前完成。
推动屠宰企业一体化发展。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向产地下沉、与销区对接、向园区集中,推广“生鲜工厂+电商+品牌门店”“原料基地+中央厨房+物流配送”“中央厨房+餐饮门店”等模式,创新发展适合现代生活方式的新业态,增强企业盈利和抗风险能力。充分挖掘嘉兴黑猪、金华两头乌、岔路黑猪、湖羊、天台小狗牛等地方种质资源优势,支持屠宰企业向前后端延伸,培育品牌和地理标识,做大浙系家畜产品。加强屠宰企业冷链设施建设,支持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
提升精深加工能力。围绕长三角高中端市场需求,支持屠宰企业发展肉类精深加工,主动适应中央厨房、电商经营等新业态,发展本地特色的预制菜产业。鼓励各地大力发展肉粽、火腿、红烧羊肉、酱卤肉等系列产品,加大血、骨、脏器、毛、皮等副产品综合利用力度,提升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
深化屠宰数字化建设。推进屠宰企业数字化建设,依托浙江省数字畜牧应用系统,全面推进入场查验、待宰、检验检疫、无害化处理等全程信息化监管,实现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鼓励家畜定点屠宰企业配套建设数字化、可视化设施设备,开展智能化生产和管理,有效提升家畜屠宰质量和效能。应用数字化技术和设备,全面实现猪牛羊肉全链条数字化可追溯管理。
加强风险监测。各地要加强屠宰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加强屠宰活动日常监管,完善“双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探索推行屠宰厂(场)分级管理,建立分级结果与监督抽查频次挂钩机制,稳步推行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GMP)制度。2025年底前,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应全部达到GMP要求。各地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并组织实施屠宰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及时掌握屠宰质量安全风险状况和发展趋势,加强风险核查追溯,有针对性地开展飞行检查和专项督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强化屠宰监管和执法联动。强化家畜养殖到产品经营全过程监管,推动家畜屠宰行业科学、有序、健康发展。农业农村、公安、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家畜屠宰违法行为,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安全肉。
本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