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三地”联动改革的探索与实践
张云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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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土地盘活建设的湖州市南浔区“水晶晶”红美人柑橘未来农场。 |
□张云威
随着三产融合发展不断加快,农业经营性项目建设用地需求与日俱增。湖州市在全国首创农业“标准地”改革,并以农业项目为载体,联动推进农村宅基地、农村承包地、农业“标准地”“三地”改革,有效推动土地要素利用模式变革重塑,新时代农村土地改革红利得以充分释放。2022年,湖州市通过土地改革新引进千万元以上乡村产业项目180个,完成投资34.3亿元,农户土地财产性收益达10亿元,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幅居全省第一,农业“标准地”改革获评省乡村振兴十佳创新实践案例,“三地”联动集成改革获得浙江省改革突破奖。
聚焦“基础稳”,活化土地权能
一是标准化流转承包地。创新农地履约保证保险、流转土地经营权证发放、农业生产设施抵押贷款等制度,探索由地方政府、强村公司、村集体协同进行统一流转整治改造模式,推进整镇整村土地流转。因地制宜采用出租、入股、定量不定地等方式推进土地流转,累计完成土地流转109万亩,流转率达到74%,居全省前列。
二是体系化迭代“标准地”。严格对照准入标准,精心筛选优质项目,界定实施主体范围,明确土地流转面积、亩均投资及产值、亩均吸纳劳动力就业及带动农户数。建立项目联审机制,对所有上报项目组织现场勘查,下发《农业“标准地”项目审批管理操作流程和有关要求》,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形成完整的农业“标准地”立项、供地、发证、抵押管理闭环,构建完备的农业“标准地”政策体系、操作体系、监管体系、保障体系。全市累计认定农业“标准地”项目146个、面积593亩,提供综合授信7亿元。
三是多元化盘活宅基地。扎实推进全国宅基地改革试点,如德清县围绕9项试点内容和4项基础工作,在所有权行使、资格权保障、使用权流转和抵押制度等方面进行探索,在全国首发宅基地资格权登记证和“双使用权”不动产权证。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房使用权,通过村民自主盘活、村集体统一盘活、公司收储等多种模式盘活闲置农房。在“阿里拍卖”首推闲置农房流转105宗,累计盘活闲置农房16319宗,价值25.6亿元,带动增收5.84亿元。
聚焦“路径宽”,深化机制创新
一是土地联动。明确将承包地集中连片规模达到100亩以上作为“标准地”准入条件,并由村集体或乡镇统一收储闲置农房,打包后通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招引优质项目。如长兴县临潮园艺田园综合体项目,流转农村承包地650亩,配套农业“标准地”7.6亩,盘活闲置民房9栋,年接待游客5万人次,产生直接经济效益100万元。2022年,全市“八业千亿”乡村产业产值达1515亿元。
二是制度集成。以系统化思维深化制度建设,全面提升政策间的互补性、耦合度和匹配度,全力打造政策集成、效果集成改革示范样本。先后出台《关于规范农业“标准地”管理 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关于规范和促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指导意见》等管理制度32项。
三是数字赋能。贯通基层治理四平台、数字乡村一张图等数源系统,打造“农房盘活数字化应用”“浙农经管”“农民建房一件事”“宅富通”等应用,通过数字化手段推进宅基地管理全方位提升。建立区县-乡镇-村-农户“四位一体”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开展产权交易、权益评估、抵押融资等服务,累计开展农村产权交易7199宗、17.77亿元,溢价率超10%。
聚焦“活力足”,强化要素保障
一是加大优质土地支撑力度。落实农业“标准地”用地指标,明确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中,预留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用于乡村产业发展。将农业“标准地”纳入乡村振兴考核,同时,督促各区县对已确立项目,加快兑现用地指标和空间指标。建立闲置土地储备库,将已流转盘活或意向流转盘活的土地,报区县土地储备库,由资产运营公司或区县、乡镇级的强村公司统一运营,全市现有可盘活闲置宅基地约7000宗。
二是提高金融服务支撑深度。大力实施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千百工程”行动,创新农业“标准地”使用权和农业生产设施产权抵押贷款,在全国首创单一宅基地使用权抵押,通过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房屋使用权三种方式申请抵押贷款。如德清在全国首创农民建房公积金制度,贷款利率同比商业贷款下降三分之一。
三是提升人才科技支撑广度。持续深化“两进两回”,深入实施农业“双强”,加强乡村技术、建设、经营等专业人才和综合人才培育储备。从建设乡创人才孵化中心到搭建“数字游民公社”,从大力实施“千个团队、万名创客”培育工程到“全球合伙人”计划,全市入驻乡村创业团队达602个,累计培育乡村振兴“五类英才”2.75万人,认定首批市级“未来农场”20家,“1+1+N”农推联盟已实现对全市农业主导产业、规模化农业企业、基层农服中心的科技服务全覆盖。
注重“三强化”,纵深推进改革
湖州市将通过创新土地流转模式、深化农地标准化改革,推动承包地规模化发展;通过优化管理机制,探索“三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审慎稳妥推进宅基地改革;通过完善农业“标准地”联审联批和项目退出制度,持续放大农业“标准地”一二三产联动效应;继续强化金融支农、“两进两回”、数字赋能,切实将农村“三地”联动改革推向纵深。
一是强化资源统筹提质效。统筹财政、金融政策,提升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联动财政金融配套支持能力;统筹规划村庄资源,深入推进农文旅融合“五百五千”工程,探索共享田园模式。选择历史文化底蕴深厚、生态旅游资源丰富、产业集聚效应明显的村庄,布局发展农业产业园、“未来农场”等高品质农业产业,推进乡村产业跨界融合,发展特色研学、露营基地等新业态,最大程度实现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全面提升农业农村发展质效。
二是强化项目招引促发展。大力开展乡村产业“双招双引”攻坚破难行动,建立土地和主体准入“双标准”,设置带动效益等主体约束性指标,围绕农业“双强”,招引一批优质主体,引进一批重点项目,推进一批科技带动强、模式技术新、综合效益高的农业“标准地”项目建设,促进乡村产业融合发展。招引有助于促进绿色渔业、特色畜禽、预制菜等乡村产业延链强链的千万元以上项目150个,新增农业“标准地”项目15个以上。
三是强化利益联结增红利。持续推进承包地确权、放活经营权,深化“龙头企业+农户”“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等利益联结模式,强化农业龙头企业等主体联农带农作用,实现双赢多赢良好局面。加快构建复合式的现代经营体系,新认定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20家,市级以上示范性家庭农场50家。深化“三位一体”农合联改革,累计争创四星级产业农合联10家。通过闲置资产流转盘活促增收,提高农村承包地经营权流转率,盘活闲置宅基地和农房,推动村集体经济股份分红。保障农民合理住房需求,多元化解历史遗留问题。新增盘活闲置农房4000宗,带动增收1.5亿元。
作者系湖州市农业农村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