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息报 政策 A03 2023-01-071 2023年01月07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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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3版:政策

政策性农险有哪些?财政补贴怎么补?

我省出台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管理办法

  近期,省财政厅印发《浙江省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进一步明确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按年度据实结算。保费补贴资金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长期不建立对账机制、无故拖欠保费补贴的市、县,省财政厅将要求整改。对于整改不力的,将予以通报并酌情扣减该地区保费补贴资金。

  具体有哪些规定?小编带你一起来了解更多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相关知识吧。

  什么是政策性农业保险?

  政策性农业保险是指政府为了实现特定的政策目标,通过对农业保险参与主体提供一定的扶持、优惠或补贴等促进政策实施的一种制度安排。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主要以种植业、养殖业和林业中的主要农畜产品为参保对象,以保护农户灾后恢复生产能力为出发点,实施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政府对参保险种给予一定比例的保费补贴。

  财政补贴怎么补?

  各级财政对本地区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农户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按当年保费金额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具体补贴品种及承担比例按照省政府、省级相关部门等有关规定执行。

  目前我省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财政保费补贴共分8档:其中,公益林火灾为100%;水稻、大麦、小麦为93%;油菜、能繁母猪为90%;奶牛、生猪(A款与B款)为85%;商品林火灾、林木综合、柑橘树为75%;露地西瓜、蔬菜(瓜果)大棚、大棚西瓜、大棚蔬菜、露地蔬菜、葡萄为70%;鸡、鸭、鹅为65%;淡水养鱼、稻田养鱼为60%。政府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保费补贴根据保单由各级财政直接支付到承保保险公司。

  与上述财政保费补贴相对应的,剩余部分由农户自交。农户自交保费在投保时直接支付给保险公司的经办人员。农业保险保费财政补贴资金纳入各级人民政府年度财政预算。

  结算流程如何办理?

  《办法》规定,每年1月底前:各市县财政部门、农险协调办按工作职责对本地区上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实际参保情况进行审核确认,并上报省财政厅和省农险协调办,作为上年度财政保费补贴结算依据。

  每年2月底前:省农险协调办完成上年度实际参保数据的汇总、审核,并将审核结果、相关数据和结算申请等书面提交省财政厅。

  每年3月底前:省财政厅完成上年度保费补贴资金结算报告和当年保费补贴预算申请报告的编制,并提请财政部浙江监管局审核。

  省财政厅依据财政部浙江监管局对上年度资金结算情况出具的审核意见,向财政部申请中央保费资金结算,并适时下发结算通知。

  补贴资金如何管?

  《办法》明确,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实行专款专用,资金按年度据实结算。保费补贴资金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省财政厅将对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合法合规。省财政厅、省农险协调办将适时公布全省农业保险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结果,将相关结果纳入下一轮承保机构遴选条件中。

  省财政厅金融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