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发布渔业船员安全违规记分消分实施办法
郑亚楚
□本报记者 郑亚楚
本报讯 近日,省农业农村厅印发《浙江省渔业船员安全违规记分消分实施办法(试行)》,构建记分消分闭环管控机制,加强渔业船员安全管理。
《办法》规定,渔业船员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一般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累计记分达到12分的,可通过参加渔业安全等法律法规、相关知识及技能学习教育培训和考核予以消分。参加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原记分分值予以消除,未达到12分的,记分分值自动消除。
《办法》要求,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达到12分的渔业船员,渔业行政执法机构应向其送达《告知书》或采取其他方式告知其参加培训,并将相关情况报告所属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培训共24学时,其中线上培训20学时,线下培训考核4学时。线上培训通过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备案的“中渔学院”和“兴渔学堂”APP等网络学习平台进行。线下培训主要包括渔业安全法律法规、水上交通安全相关知识、渔业安全事故案例及技能等内容,也可针对记分的主要违规行为突出某项培训内容。
各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记分对象的培训、考核、消分等事宜,消分结果录入“互联网+监管”系统。《办法》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