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区补偿产区,构建生猪产业稳定发展机制
我省在全国率先实施生猪养殖跨区域有偿调剂
程益新
□本报记者 程益新
本报讯 破解大起大落的“猪周期”,保障猪肉品稳定供给,探索建立销区与产区补偿机制,浙江在全国率先破题。近日,省农业农村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联合出台《浙江省生猪养殖省内跨区域调剂补偿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以设区市为单位,进行生猪存栏指标省内跨市有偿调剂,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确保生猪产业高质量、可持续稳定发展。
据监测,到10月底,全省生猪存栏509.07万头,完成年度目标的87.7%,其中舟山、金华、丽水已超额完成。全省已开建万头猪场148个,其中存栏10万头以上43个、母猪场15个,新增产能近800万头。
据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介绍,生猪养殖省内跨区域调剂补偿政策,类似于生态补偿机制。通过跨区域协作,提高生猪产区的养殖积极性,形成销区补偿产区的调剂协作机制,引导生猪优势产能向优势产区集聚,优化区域布局,压实属地政府“菜篮子”保供责任,进一步把生猪保供任务落到实处。
《办法》明确,各设区市对照生猪存栏年终考核任务数,精准估算本市年度生猪产量,每年11月提出本年度需调剂或可调剂的生猪指标。省里统筹平衡指标调剂计划,协调供需双方政府签订《生猪任务指标调剂协议书》,进行跨市有偿调剂。存栏指标调剂补偿标准,2020年为1000元/头,包括900元/头的调剂补偿资金和100元/头的养殖奖励资金,调剂补偿标准价可根据当年市场情况动态调整。指标调出市获得的补偿资金(含奖励资金),由当地统筹安排用于支持畜牧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