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息报 浙江林业 C01 2020-05-301 2020年05月30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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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1版:浙江林业

创新管护机制 打造首善之区

——浙江省《关于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实施意见》解读

5月23日,仙居县神仙居风景区云雾弥漫,游客在南天门索桥上行走,如入仙境。当日,神仙居风景区雨后初霁,逶迤的群峰在飘浮游荡的云雾中若隐若现,宛如一幅幅水墨画卷。王华斌 摄
  自然保护地,是珍稀动植物的栖息地,也是人类的家园。日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这是践行“两山”理念的又一生动实践,旨在明确管控分区,创新管理机制,进一步打通“两山”转化通道,构建具有浙江特色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推动浙江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走在前列。

  从5块牌子到1块牌子

  理清建设和监管权责 

  浙江生态系统多样,一直高度重视自然保护地建设。目前,全省已建立自然保护地302处,正在开展国家公园体制试点一处,在保护生物多样性、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维护生态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了解,虽然我省自然保护地建设成效明显,但是受原体制机制的局限,自然保护地还存在划定不科学、交叉重叠、多头管理、权责不清、保护与开发矛盾难以协调等问题。为此,去年开展了自然保护地大调查,一些问题得到系统归纳。如我省有些名山挂地质公园、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等5块牌子,“叠罗汉”现象突出。管理机构不到位,权责不清晰,就会影响自然保护地的建设和监管。

  根据国家分类分级标准,自然保护地分为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和自然公园三大类。这次发布《意见》,重点就是要建立起新的管理机构、新的分类体系、新的分区模式,实现自然保护地统一设置、分级管理、分类保护、分区管控。

  今后,一个保护地只保留一块牌子,只有一套机构,重叠的地方要划分清楚。为此,《意见》明确要求,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将交叉重叠或在同一自然地理单元内相邻(相连)的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为一个自然保护地;自然保护地跨地区的,将打破行政区划界限进行整合;一个自然保护地有2个以上相互独立且地理位置相距较远、整体管理难度较大的区域,按自然地理单元设立2个或多个自然保护地。

  1/5国土空间纳入保护体系

  自然公园实行两区分级管控 

  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这意味着占我国近五分之一总面积的国土空间要纳入自然保护地体系。专家指出,这样的规模和影响力,将在生态保护领域产生深远的影响。

  那么,浙江要划定的自然保护地面积有多大?《意见》指出,到2035年,自然保护地陆域部分占浙江陆域国土面积的10%以上,海域部分占管辖海域面积的10%以上。

  自然保护地不仅有陆域,也有海域,这是浙江的一项创新。浙江陆域面积较小,人口密度大,不能单纯追求陆域自然保护地,要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模大的客观条件。

  有人担心,自然保护地是不是“无人区”,让浙江原本就稀缺的土地资源更加稀缺,会不会挤占发展空间?浙江此次出台的《意见》在分区设置上特别考量了这一点,这也是自然保护地体系的一项突破。《意见》明确,国家公园和自然保护区的核心保护区内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区内原住居民实施有序搬迁;一般控制区内限制人为活动,严格控制一般控制区及自然公园内原住居民建房活动,确需建房的,需征求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意见并取得相关批准手续,不得扩大建设规模。

  此外,浙江还创新了自然公园的两区管控。中央明确,自然公园只设一般控制区,浙江将自然公园分为两区管控,在严格管控区内,禁止建设与保护无关的项目;合理利用区则可以在不超过生态承载力的前提下,开展生态养殖、林下经济、生态休闲、科普宣教、自然体验、森林康养等活动。

  实施自然保护地负面清单制度

  建立占补平衡机制 

  健全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度,是浙江高水平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的要求。

  以往,个别自然保护地存在违法占用、开采、开发和建设等行为。这其中的客观原因是,自然保护地范围还没有全部矢量化,很多没有勘界立标。根据《意见》要求,到2020年,浙江制定自然保护地负面清单,到2025年,完成所有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整合优化。

  同时,浙江还将建立自然保护地占补平衡机制。《意见》明确,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原则上不得随意占用自然保护地,符合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的线性基础设施建设、防洪和供水设施建设与运行维护等项目确须占用自然保护地的,应按规定报批,并由市县按同质、等面积的要求补足。

  “保护得越好,回馈越大。”《意见》提出,要健全生态补偿机制,按照“谁保护、谁受益,谁贡献大、谁得益多”的原则,进一步加大生态保护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建立健全生态补偿制度,完善自然保护地公益林生态补偿机制,探索建立自然保护地湿地、海洋生态补偿机制,适当提高自然保护地公益林等补偿标准,持续完善自然保护地移民搬迁补偿政策等。

  打造名山名岛建设首善之区

  探索全民共治共享 

  充分利用自然保护地的生态优势,促进自然保护地融合发展,也是这次的一大探索。

  《意见》明确,要创新融合发展机制,结合全省大花园建设,充分利用自然保护地的生态优势,构建高品质、多样化的生态产品体系,推进资源转化,发展生态经济,打造生态休闲、科普宣教、自然体验的首善之区。推进“十大名山公园”“十大海岛公园”建设,大力推进镇(村)自然保护地融合发展,打造智慧自然公园,创新自然保护地生态价值实现机制,多方位促进自然保护地的融合发展。

  此外,《意见》还要求探索全民共治共享机制,积极探索建立保障自然保护地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的工作机制,鼓励村(社区)参与自然保护地经营管理,鼓励自然保护地村(社区)及居民参与生态公益管理和自然保护地特许经营项目建设。同时,建立志愿者服务激励机制,健全自然保护地社会捐赠制度,激励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自然保护地保护、建设与发展。

  许雅文 林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