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意见》,打造现代农资经营服务体系

2025年,全省建成1小时农资配送服务圈

农村信息报 2022年12月03日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农资经营服务体系,全面推进现代农资经营服务高质量发展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省建设,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推进现代农资经营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加快构建供销社主导、龙头企业牵引、各类农资经营服务主体联合合作的现代农资经营服务体系,力争经过5—10年发展,全省农资经营服务专业化、体系化、数字化水平显著提升,农资仓储物流配送一体化取得实质性进展,一批创新型农资“链长”企业发展壮大,与保障粮食安全、发展现代农业需求相匹配的农资产业和供应链体系基本形成。到2025年,全省形成1小时农资配送服务圈。

  《意见》自2022年12月8日起施行。

  全国首个,

  亮出农资市场顶层设计

  在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的大背景下,近年来全球大宗商品和粮食价格持续剧烈波动和普遍上涨,当前农资经营服务面临新形势,全球农资供应链紧张和价格暴涨。

  2020—2022年,连续三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对农资经营作出部署,要求“深入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加强农膜污染治理”“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做好化肥等农资生产储备调运,促进保供稳价”。去年和今年中央财政先后安排500亿元专项资金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以缓解因农资价格上涨带来的成本增加负担,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

  当前,我省农资经营服务面临多重挑战,农业社会化专业化需求日趋旺盛等问题有待解决。因此,为推进现代农资经营服务高质量发展,构建以供销合作社主导、龙头企业牵引、各类农资经营服务主体联合合作的现代农资经营服务体系势在必行。

  《意见》以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为导向,落实农业“双强”行动,聚焦农资保供稳进提质,激发市场活力和释放创新动能,更好发挥供销社、农合联组织和服务优势,大力推进农资流通向现代物流发展、农资经营向农业社会化服务延伸、农资企业向农业综合服务商转型。

  这是全国首个省级层面对农资市场进行顶层设计的文件。

  明确任务,

  今后农民选购农资更便捷

  针对农资市场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意见》明确了今后数年我省农资市场建设的重点任务。

  增强重要农资商品自给能力。支持农资龙头企业向产业链上游延伸、向高端肥药研发生产布局,引进国际知名供应商先进技术专利和高端肥药生产线,推进现有肥料、农药、农膜技术工艺改造和产能规模提升,实现优质资源可控、供应渠道稳定、应急调度快捷,推进农资供给补链强链。支持市县农资公司入股参建省级农资公司为主体投建的新型肥料工厂。到2025年,全省新增化肥产能30万吨/年以上。

  健全现代农资经营服务格局。构建省级龙头企业-市县区域公司-基层门店一体化现代农资经营服务体系,满足农业生产各环节需求。推动省市县农资企业跨层级跨区域合作,大力培育农资服务“链长”龙头,运用联合建设、品牌授权、管理输出、交叉持股等方式,探索农资经营服务合作共赢新模式。

  构建现代农资物流配送体系。鼓励农资企业对规模种植户“一对一”“点对点”直供。推广产业农合联定制、科研机构研发、农业农村部门登记备案、农资企业生产配送的配方肥直供新模式。建立农资物流应急保供保畅机制。到2025年,全省形成1小时农资配送服务圈。

  建立农资储备机制。建立健全化肥商业储备、农药应急储备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储备功能和作用,推动农资全链条数据实时归集到“战略和应急物资在线”平台。新建和提升一批农资仓储设施,推动省级化肥储备中心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农资企业积极承接农资储备任务。到2025年,全省增加农资仓储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化肥储备能力15万吨以上。

  维护农资市场秩序稳定。加强农资质量管理,规范农资经营行为,积极倡导农资行业自律和诚信生产经营,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严禁囤积居奇、哄抬价格。切实维护农资生产经营秩序和农民合法权益。

  培育区域服务型龙头企业。鼓励省市县农资公司联合组建区域一体化农资企业打造现代农业服务生态圈。突破农资行业同质竞争严重、经营主体分散、服务能力偏弱等瓶颈约束,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到2025年,培育20个以上小而优、特而专的区域性农资骨干企业,打造若干研发实力、产业规模与带动能力居全国前列的农业综合服务商。

  强化高素质人才服务支撑。支持农资企业开展新型农民培训,实施农资人才“千百提升计划”,培养千名新型农资技术、植保无人机操作等实用型人才,系统培训百名农资骨干企业负责人,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的爱农村、懂农业、精农资、善经营的新型农资人才队伍。

  拓展农资经营服务内涵。推动农资企业向农业综合服务商转型,推广定制式、保姆式、一站式、全程式服务模式,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达到1000万亩次/年以上。推动肥药网格化配制、精准化使用、集约化统施,实现无人机植保飞防覆盖水稻等主要粮食作物。

  创新农资科技服务供给。鼓励农资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内经营主体共建科研试验基地,推进农资新技术、新产品研发与应用。加快“智慧农资”平台迭代升级,依托供销社农资企业新建一批新型庄稼医院。

  参与农事服务中心建设。支持农资企业等主体提升或新建一批集农资配送、农机作业、农技服务、农民培训、加工营销、金融保险等综合服务功能于一体的农事服务中心,符合条件的可纳入省农业“双强”项目库,给予省级补助资金支持。

  推进数字农资建设。鼓励农资龙头企业建设线上线下融合的数字化服务平台,推动“浙农码”“浙农服”“浙农优品”等应用互融互通。加大数字农合联在农资领域的集成应用,推动农业投入要素、服务资源供需主体、市场信息等嵌入农合联平台,促进农业生产、供销、信用等各类服务供需双方信息对称,形成农资经营服务高效协同、整体智治格局。

  推进绿色农资普及化。鼓励农药企业加大新品种新剂型绿色农药开发和引进力度,扩大高效、低毒水基化、环保型农药市场份额,加强高性能专用大棚膜、可降解农膜研发和推广。到2022年底,主要农作物基本实现去平衡肥;到2025年,配方肥替代平衡肥行动基本覆盖种植业生产,主要农作物化肥(氮肥)利用率达到43%以上,农药用量较2020年减少1000吨。

  推进绿色农资标准化。积极推进农资企业参与土壤改良与修复、肥药施用等标准的制修订工作,鼓励将先进技术成果转化为团体标准、国家标准,构建高效、安全、低碳的绿色农资经营服务标准体系。探索开展农资经营服务标准化建设,鼓励农资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和社会组织等积极参与农资标准化项目。

  推进农资门店规范化。打造农资零售新业态,开展以“肥药两制”配方肥推广普及为主导的绿色农资店建设行动,加大店内码、二维码等农资产品电子标识应用力度,加快普及刷脸、扫码等农资信息化购销技术,探索建立涵盖前端生产经销、中端储运耗用和后端零售追溯查询的投入品增减联动机制。优化农资基层门店经营业态,逐步实现肥药实名制购买全覆盖。

  推进农资废弃物回收体系化。构建政府购买服务、市场主体回收、专业机构处置的工作机制,打通从田间地头到回收站点的“最初一公里”,健全农资废弃包装物回收体系。到2025年,农药废弃包装物和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90%以上。

  强化保障,

  力促农资经营服务高质量发展

  《意见》还从组织领导、政策扶持等方面提出保障措施,力促农资经营服务高质量发展。

  《意见》强调,各地各部门要重视农资企业合理诉求,落实具体举措,确保工作有力推动;要强化宣传引导,总结推广最佳案例、最佳实践,发挥典型引路作用,为促进现代农资发展、提升为农服务能力营造良好氛围。

  在政策扶持方面,《意见》支持农资企业参加各级农业龙头企业认定,扶持3—4家省级以上骨干农业龙头企业,鼓励农资企业积极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对符合条件的农资仓储物流设施、农资产品工业项目、农业技术研究院、农资综合服务平台、可降解农膜研发推广项目、现代农资项目等建设给予积极支持。鼓励各地支持农资龙头企业上市,省财政按照现有政策对上市企业所在地区予以奖励。对符合优惠条件的农资物流配送中心、自有(包括自用和出租)或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意见》提出,税务部门要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可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本报记者整理